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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5-13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5-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 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533,546,324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603号)核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弘股份”)于2014年12月向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计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58,466,453股,发行股份于2014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922,975,953股增加至2,881,442,406股。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本公司以原总股本2,881,442,40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610,307,849股,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总数增加至1,533,546,324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 2015 年12月8日。 2、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533,546,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 截止本公告日,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弘股份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弘股份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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