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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 2015-08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308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理和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答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资料。公司将于上述反馈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08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礼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公司与高阳等七方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对象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鸿敏同意与《利润补偿协议》原签订方公司及高阳、陈密、袁茜、袁仁泉、汪军共同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鸿敏同意按《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作为补偿主体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084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高阳等七方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对象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鸿敏同意与《利润补偿协议》原签订方公司及高阳、陈密、袁茜、袁仁泉、汪军共同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鸿敏同意按《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作为补偿主体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认可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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