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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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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管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总经理谢发利先生、副总经理陈秋华先生拟用现金共计不低于490.00万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股票。
截止2015年12月2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人
本次增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总经理谢发利先生、副总经理陈秋华先生。
二、本次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的股东用自有资金通过“申万宏源-福晶科技-谢发利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在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共增持股份40.99万股,增持均价12.04元,增持金额493.36万元。陈辉先生、谢发利先生、陈秋华先生持有该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比例分别为57.14%、40.82%、2.04%。
三、本次增持金额及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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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的股份以谢发利先生开立的“申万宏源-福晶科技-谢发利定向资产管理产品”账户持有,本次增持前谢发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76.901万股,持股比例为0.9716%,本次增持后谢发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7.891万股,持股比例为1.1154%。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管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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