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15-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