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5-04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接到公司股东胡中友先生的股权解押、质押材料,内容如下:
一、股权解押情况
1. 胡中友先生将2014年11月24日质押给新疆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800.0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将2015年4月29日实施转增一并质押的640.0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合计1,44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41%。
说明:
(1) 胡中友先生2014年11月24日质押给新疆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800.00万股后,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派0.80元,转增的640.00万股也一并转入质押,本次解除了质押的全部股权,合计1,440.00万股。
(2) 2015年6月2日,经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 新银监复【2015】100号文件批复,新疆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权质押情况
1. 胡中友先生2015年12月4日与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协议,质押数量2,534.00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29.45万股,高管锁定股1,904.55万股)。质押期限自2015年12月4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上述股权解押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押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公告日,胡中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39.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242.688万股的6.01%,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的股份数为2,53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
本版导读: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2-08 |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2-08 | |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2-08 | |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进展公告 | 2015-12-08 | |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 2015-12-08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的公告 | 2015-12-08 | |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5-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