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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5-06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沈坤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沈坤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沈坤荣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沈坤荣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四名,且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规定,沈坤荣先生的辞呈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沈坤荣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沈坤荣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沈坤荣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5-07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2015年7月14日起开始停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1、本次将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惠而浦")的微波炉业务整合进公司,是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之前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措施,以避免与广东惠而浦微波炉业务与公司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将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家电制造业相关资产整合进公司,是为了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二)重组框架方案 1、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广东惠而浦100%股权和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荣事达"品牌商标。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惠而浦集团控制的关联公司和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初步沟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方面的工作,筹备重组事项申报材料,督促中介机构提出现存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与交易对方就重组相关细节进行沟通和协商。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如下: 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同日发布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23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开始停牌,原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5年8月14日,公司发布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031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4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5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告:2015-038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4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告:2015-042号)。同意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拟自2015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惠而浦集团(一家美国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标的资产为广东惠而浦100%的股权。因历史原因,广东惠而浦所使用土地、房产均登记在其外资股东名下,经交易双方共同努力,仍难以在短时间内将上述土地、房产的权属注入广东惠而浦,审计和评估机构难以按计划全面完成审计和评估工作。此外,结合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等工作,交易双方就交易条款和条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和沟通,但最终未能对交易的主要条款(包括交易价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等)达成一致。 本次重组的另一交易对方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标的资产为"荣事达"品牌商标。因该标的资产形成时间早,历史较为复杂,牵扯利益相关方较多,双方未能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亦难以就影响交易的相关事项(如,取得利益相关方的同意)达成完善的解决方案。 有鉴于此,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慎重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以发行股份收购广东惠而浦和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荣事达"品牌商标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在承诺期限内,以其他适当方式将广东惠而浦的微波炉业务整合进公司,以履行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此前的承诺。 本次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在未来的经营和发展中,将会更加努力利用现有优势资源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拓展公司发展领域,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将企业做大做强,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承诺 公司将于终止本次购买资产重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终止本次购买资产重组事项表示遗憾,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在2015年12月10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5-07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0日10:00-11:00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说明会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说明会召开内容: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 ●因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因交易各方未能于预定时间内就交易最终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5年12月10日10:00-11: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10:00-11:00 本次说明会的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总裁金友华先生; 2、公司首席财务官江慧玲女士 ; 2、公司董秘方斌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沟通与交流。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方斌、孙亚萍 电话:0551-65338028 传真:0551-65320313 邮箱:fangbin@whirlpool-china.com 、 sunyaping@whirlpool-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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