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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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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5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11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4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欧利盛AI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首席执行官。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VUB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Alessandro Varaldo先生,董事,经济学和商业管理博士,国籍:意大利。曾任米兰德意志银行集团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债券基金和现金头寸管理高级经理,IMI Fideuram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组合和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圣保罗银行投资公司(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财务及营销策划部负责人,Capitalia股份公司(Capitalia S.p.A.)产品和销售部负责人,Capitalia投资管理股份公司(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企业法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首席市场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现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储蓄、投资和养老金产品部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Andrea Vismara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运营部工作。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办公室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处长、部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伍旋先生,国籍中国,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2006年6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起担任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2月起兼任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伍旋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他基金情况:

  2011年12月起担任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5年2月起兼任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及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冀洪涛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专户投资经理。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鹏华中证500指数(LOF)基金、鹏华地产分级基金、鹏华沪深300指数(LOF)基金、鹏华创业板分级、鹏华互联网分级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鹏华丰收债券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鹏华中国50混合基金、鹏华消费领先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96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9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502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大厦801B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4312室

  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电话:(020)38011004

  传真:(020)38010789

  联系人:周樱

  2、银行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秀宇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 1987年4月8日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5)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蒋伟

  客服电话::400-880-0338或96588(广东省外请加拨0756)

  联系人:李阳

  网址:www.crbank.com.cn

  (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联系人:汤征程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陈幸

  客户服务电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0)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联系人: 朱芳

  网址:www.zrcbank.com

  (1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孙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3、券商销售机构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网址:www.gtja.com

  (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668802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服务热线: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刘阳

  网址:www.cgws.com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16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陈曦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电话:029-87406649

  传真:029-874067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联系电话:023-86769742

  联系人:谭忻

  网址: www.cfc108.com

  5、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邓爱萍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蒋章

  网址:www.ehowbuy.com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黄敏儿

  联系电话:020-38788892-823

  客服电话:440-8202-819

  网址: https://fund.bundtrade.com

  (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联系电话:021-20662010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com

  (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吴群莉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负责人:闵齐双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联系电话:0733-32981099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鲍泽飞

  经办律师:闵齐双、鲍泽飞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与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精选受益于改革红利的优质上市公司,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受益于改革红利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投资范围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核心思路在于:1)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2)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以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契合未来行业增长的大趋势,对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深度挖掘优质的个股。

  (1)改革红利的定义

  “改革红利”是指国家通过体制变革和机制创新为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全部有益成果的总和。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的推出,加快经济转型,也必将对资本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在这一背景下,上市公司有望能长期受益、提升盈利能力的改革领域包括:国企改革(比如:引入多元股权结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管理层股权激励、兼并重组、集团平台的资产注入整合等)、企业经营边界的拓展(比如:自贸区、“一带一路”等)、要素价格体系的市场化(比如:土地、水、电力等价格机制的调整)、增加有效需求(比如:户籍人口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文教卫体等领域的体制、生态文明等)、金融市场改革(比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推进、金融机构监管政策转变)等。除上述领域之外,如果某些细分领域和公司同样符合改革红利的定义,本基金也会酌情将其纳入改革红利的投资范围。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改革红利的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上述界定方法进行变更。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界定方法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但应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并公告。

  若因基金管理人界定方法的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持有的受益于改革红利的股票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交易日之内进行调整。

  (2)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3)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对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精选优质个股。

  1)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以下两方面标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分析并筛选出优质的上市公司:

  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通过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选择具有良好治理结构、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公司。

  2)定量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定量的估值分析,挖掘优质的投资标的。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EV/EBITDA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因素,主要从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相关性、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信用增强方式、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确定资产合理配置比例,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条件下,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决策依据及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投资对象的风险收益配比。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经理小组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基金经理(或管理小组):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3)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经理收到投资指令后分发予交易员,交易员收到基金投资指令后准确执行。

  (4)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或管理小组)提出调整建议。

  (5)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等进行合法合规审核、监督和检查。

  (6)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决策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金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的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报告期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

  注1: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8日生效;

  注3: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自动在月初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自动在月初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365天记)。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和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对“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新增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9、对“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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