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2月4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通字151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4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通字151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会影响公司债券还本付息,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恒邦债;债券代码:112119)不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