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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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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4版)

  从2015年12月8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凯石财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经凯石财富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2月8日起,对投资人通过凯石财富认购、申购或定投申购上述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实施费率优惠的基金范围及优惠措施以凯石财富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凯石财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凯石财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凯石财富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4、 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购期或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凯石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凯石财富客服电话:4000178000

  凯石财富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期到期操作规则及

  转入下一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

  根据《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2213;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自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21日止。

  鉴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保本担保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继续为本基金进入第二个保本期的运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了《保证合同》,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和基金合同规定的继续作为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将转入下一保本期。为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和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规则及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到期操作、过渡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总体时间安排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时间自2015年12月21日(含)至2015年12月25日(含),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结束后,第二个保本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自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2日(含)。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日为第二个保本期的起始日,保本期三年,第二个保本期自2016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3日,如保本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过渡期将开放申购并设置规模上限,规模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期。

  二、到期操作的规则

  (一)到期操作的形式

  本次到期操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基金份额;

  2、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是指从本基金转换转出为南方现金A、南方理财金A、南方收益宝);

  3、转入下一个保本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保本期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对到期操作方式做出选择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默认方式为转入下一保本期。

  (二)到期操作的时间

  自2015年12月21日(含)至2015年12月25日(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办理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

  (三)到期操作的费用

  本次到期操作期间,无论采取何种到期操作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无需支付交易费用。即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补差费用;转入下一保本期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

  (四)到期操作赎回和转换的处理原则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采取“未知价”原则,即以申请当日收市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基金转换为南方现金A、南方理财金A或南方收益宝时,若上述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五)本次到期操作结束后,对未选择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将默认自动转入下一保本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须提交申请,由本基金管理人为该部分份额办理转入下一保本期的手续。对于冻结账户,也将自动转入下一保本期。

  (六)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仍使用原名称和基金代码。

  (七)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将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

  三、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不含本日)之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转型为“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基金管理人未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差额的,保证人将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保证人清偿的金额以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清偿金额足额划入本基金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持有人。若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含第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自保本周期到期后第二十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相关约定向基金管理人和保证人请求解决。

  3、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下一日至其实际操作日(含该日)的净值波动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过渡期相关规定

  为了保障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平稳进行,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结束后、第二个保本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为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结束下一个工作日至第二个保本期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即自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2日。过渡期期间,本基金开放申购但是不开放赎回及转换业务,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元。本基金本次过渡期开放申购实行基金份额规模上限控制,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及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过渡期的申购

  1、过渡期申购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2日开放过渡期申购。投资人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办理申购业务。本次开放过渡期申购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过渡期申购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3、过渡期申购的费用

  过渡期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3、过渡期申购份额的计算

  过渡期申购份额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过渡期内,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过渡期的规模控制

  过渡期申购的指定期限内,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和当日申购申请金额之和(以下简称“合计规模”)的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在过渡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申购截止时间后,如合计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40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停止过渡期申购业务,并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若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合计规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40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申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基金合计规模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将对当日的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在过渡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比例确认后的有效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有效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持仓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对上述基金合计规模上限进行调整并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

  过渡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即2016年1月22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为折算日登记在登记机构的全部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第一个保本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期的基金份额)。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在折算日日终,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计算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基金份额总数 ×1.00元)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基金份额以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第二个保本期的保本和担保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起始日为2016年1月23日,保本期为3年,保本期到期日为2019年1月23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以及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期,保本期到期日相应调整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下一日的三年后对应日。

  (一)保本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二)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转型为“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三)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保本金额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四)担保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由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保本期到期时,基金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当期保本期内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担保期间为基金保本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而终止的;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9、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七、重要提示

  1、本次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开放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但不开通申购业务;过渡期间,本基金开放申购业务,但不开放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

  2、基金管理人在到期操作期间(除保本到期日外)和过渡期内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上述期间内,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如在上述期内具备变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安排变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3、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计入第二个保本期的保本金额为其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以及过渡期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日至过渡期最后一日(含)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申购人承担。

  4、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计入第二个保本期的保本金额为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保本到期日(不含当日)至过渡期最后一日(含)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选择到期操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到期日(不含当日)至实际操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6、自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开始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其中赎回业务的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具体恢复赎回的日期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保本期到期操作和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其它未说明的事项遵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附件:

  1.本次开通南方安心转换为南方现金A、南方理财金A、南方收益宝的销售机构名单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2.本次开通南方安心过渡期申购的销售机构名单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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