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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5-070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申请注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

  4.融资券发行日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发行

  5.发行融资券的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1.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4年12月26日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12月0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公开招标结果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漳发·晟港名都)一期施工工程与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总计为316,131,068.89元。

  鉴于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12月2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5-071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0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符合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风险,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漳发·晟港名都)一期施工工程,定价与独立第三方无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5-073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禾地产”)就漳州开发区南滨大道以南,昆仑山路以东的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漳发·晟港名都)一期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由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建投”)中标,信禾地产与漳龙建投就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16,131,068.89元。

  2.鉴于漳龙建投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集团”)的下属企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5年12月0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两位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和林奋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合同主体介绍

  (一)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辉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住 所:漳州开发区涵碧楼花园C区3幢90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5年09月30日,信禾地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724.19万元,净资产为11,526.64万元,该公司漳发·晟港名都房地产项目正在开发阶段,尚未产生收益。

  (二)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龙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 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8号华联商厦办公楼第九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对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教育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的投资及管理;建设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咨询、试验检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地前期开发整理;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09月30日,漳龙建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6,529.29万元,净资产为147,869.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0,809.13万元,净利润746.43万元。

  履约能力:漳龙建投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漳发·晟港名都)一期施工

  2.工程地点:漳州市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以南,昆仑山路以东。

  3.工程总日历天数:1000日历天(含桩基等所有工程、项目、设备的检测及验收所需时间,其中桩基工程为200日历天含桩基检测时间)

  4.工程合同价款:316,131,068.89元;其中:

  (1)安全文明措施费、环境保护费:7,678,927.56元;

  (2)室外配套暂估价金额:11,400,000元;

  (3)室外围挡暂估价金额:893,423元;

  (4)暂列金额:30,000,000元。

  5.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加风险系数包干。

  6.工程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包含:(1)建筑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地下室、门卫、景观等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含桩基、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等)、水电安装、消防、人防、景观绿化、道路及室外附属等配套工程;(2)负责施工期间的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协调、矛盾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编报竣工结算、工程保修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7.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材料实行甲供;除甲供材料外,实行包工包料。

  8.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

  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承包人应负责反工至合格且承担所有返工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同时还须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带来的全部损失。

  9.工程进度款支付

  (1)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A.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材料后7工作日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材料后7工作日内

  B.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审批完后15工作日。

  (2)进度支付节点

  A.主体工程结构封顶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B.主体工程落架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且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5%,预留5%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的支付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40%;待基础承台全部浇筑完成后支付至60%;待各单位工程十层楼板全部浇筑完成后支付至75%;待各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与独立第三方的定价一致。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子公司信禾地产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了信禾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年初至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今,除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漳龙集团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生其他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43,246.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8%,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进行审核,公司事先已向我们提供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双方正常经营的需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且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漳发·晟港名都)一期施工工程,有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定价与独立第三方无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 《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月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5-072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亿元;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5年12月07日,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9号)核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了108,892,8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32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343,868.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9,655,459.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09月26日由承销商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验字B-007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0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12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12月0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04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1,008.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人民币3.80亿元(含利息)。根据公司对项目进度的分析测算,并预留未来十二个月募集资金项目可能使用的募集资金,预计闲置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1.85亿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且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1.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同等数额银行借款,按目前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扣除活期存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608万元财务费用。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并保证及时、足额地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管账户。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将提前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漳州发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综上,国海证券认为,漳州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漳州发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5-074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5年12月0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2015年12月0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7日

  7. 出席对象:

  (1)凡2015年12月17日下午15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1楼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15年12月19日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见于同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1、22日9:00-11:00、15:00-17:00。

  3.登记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1层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

  2.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 在投票当日,“漳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需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⑵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同一议案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96-2671753-8501

  传真:0596-2671876

  联系人:林惠娟 苏选娣

  邮政编码:363000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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