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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85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投票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9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电子"或"标的企业")75%股权暨重大资产购买及相关议案,根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经与本次交易对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进行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如下调整(下简称"本次方案调整"): 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标的企业若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按照泛海控股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比对应部分归民生控股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按照泛海控股持有标的企业股比对应部分由泛海控股承担。 除上述方案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宏、齐子鑫、刘洪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六、过渡期安排/6.4条"调整如下: "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标的企业若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按照乙方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比对应部分归甲方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按照乙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比对应部分由乙方承担,在6.3条所述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予以支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宏、齐子鑫、刘洪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和配套资金安排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宏、齐子鑫、刘洪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86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投票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收购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电子"或"标的企业")75%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如下调整(下简称"本次方案调整"): 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标的企业若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按照泛海控股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比对应部分归民生控股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按照泛海控股持有标的企业股比对应部分由泛海控股承担。 除上述方案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六、过渡期安排/6.4条"调整如下: "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标的企业若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按照乙方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比对应部分归甲方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按照乙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比对应部分由乙方承担,在6.3条所述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予以支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和配套资金安排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8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情况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15279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有关意见,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同意对公司收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持有的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电子"或"标的企业")75%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关于过渡期期间损益相关安排进行调整: 调整前: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的期间,三江电子若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按照泛海控股持有三江电子的股比对应部分归泛海控股所有,由民生控股以现金方式向泛海控股支付相应款项。三江电子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按照泛海控股持有三江电子股比对应部分由泛海控股承担,由泛海控股以现金方式向民生控股予以支付。 调整后: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标的企业若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按照泛海控股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比对应部分归民生控股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按照泛海控股持有标的企业股比对应部分由泛海控股承担。 除上述方案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为此,本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六、过渡期安排/6.4条"调整如下: "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标的企业若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按照乙方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比对应部分归甲方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按照乙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比对应部分由乙方承担,在6.3条所述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予以支付。"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年9月14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 2015年12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方案调整。 2015年12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本次交易方案调整。 2015年12月7日,泛海控股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同意与本公司签订《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调整 本次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和配套资金安排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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