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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5-05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5-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通知: 东塑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500,000股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东塑集团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为1年,质押期限从2015年12月7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该宗质押于2015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此次股权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2%。 截止本公告日,东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7,098,55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25%,其中已质押股份总数为152,053,72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2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59%。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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