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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053 证券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5-65 债券代码:112140 债券简称:12基地债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12基地债”2015年付息公告 2015-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12月17日支付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16日期间的利息5.78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6日,凡在2015年12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2基地债",债券代码"112140"。 3、发行规模:5.7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的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7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起息日:2012年12月17日。 8、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12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担保情况: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5),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78%,本次付息每10张(面值1,000元)"12基地债"派发利息人民币57.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6.2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52.02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6日 2、除息日:2015年12月17日 3、付息日:2015年12月17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5年12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石油大厦14楼 联系人:李江蓉、严涵 联系电话:0755-26694211 传真:0755-26694227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联系人:袁东 联系电话:010-85556464 传真:010-8555640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张思聪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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