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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博蓝特”)90%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借款给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64,283,899.00元。该款项在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两年内偿还,并每季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晶博蓝特的股权,公司拟将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64,283,899.00元 3、期限:两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 6、利息支付:每季度付息一次 7、担保方式: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8、贷款用途:用于东晶博蓝特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5年12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零叁拾肆万叁仟肆佰柒拾叁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南二环西路268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庆跃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现持有东晶博蓝特90%的股权,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晶博蓝特10%的股权,待东晶博蓝特完成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后,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东晶博蓝特的26.12%、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占东晶博蓝特的21.87%、徐良占东晶博蓝特的34.49%、刘忠尧占东晶博蓝特的17.52% 主营业务:LED图形化蓝宝石衬底、外延片和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1-9月的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东晶博蓝特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待东晶博蓝特完成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后,公司不再持有东晶博蓝特股权,东晶博蓝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 公司在向东晶博蓝特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及时了解经营状况,并按期履行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的财务管控,完善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与评价机制,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东晶博蓝特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东晶博蓝特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对上述事项履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要求,东晶博蓝特约定每季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并约定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鉴于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东晶博蓝特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对上述事项履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 2、财务资助对象每季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年同期一年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并约定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不含本次)对外(不含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0元。 七、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上午9时在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李庆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博蓝特”)90%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晶博蓝特的股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借款给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64,283,899.00元。该款项在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两年内偿还,并每季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财务资助对象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担保措施有力,还款来源有保证、因此,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有关《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博蓝特”)90%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晶博蓝特的股权。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公司为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担保了5,500万元,被担保方对该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关《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5 年 12月 24日(星期四)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上午10时在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琳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博蓝特”)90%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晶博蓝特的股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借款给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64,283,899.00元。该款项在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两年内偿还,并每季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财务资助对象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担保措施有力,还款来源有保证、因此,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有关《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博蓝特”)90%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晶博蓝特的股权。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公司为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担保了5,500万元,被担保方对该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关《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表独立意见 1、鉴于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东晶博蓝特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对上述事项履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 2、财务资助对象每季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年同期一年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并约定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对东晶博蓝特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东晶博蓝特90%股权事项完成后,东晶博蓝特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要求; 2、被担保方对该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雄伟、徐杰震、周亚力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博蓝特”)90%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东晶博蓝特累计提供担保余额 5,500万元,相关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晶博蓝特的股权,公司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南二环西路268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庆跃 4、注册资本:伍仟零叁拾肆万叁仟肆佰柒拾叁元 5、主营业务:LED图形化蓝宝石衬底片、外延片和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 6、与公司关联关系:东晶博蓝特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待东晶博蓝特完成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后,东晶博蓝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1-9月的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最高额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二)担保金额:5,500万元 (三)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担保相应到期之日止; (四)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担保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于以下条件达成之日起生效: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晶博蓝光电有限公司90%股权事项完成后,东晶博蓝特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对上述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要求;被担保方对该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东晶博蓝特90%股权事项完成后,东晶博蓝特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要求;2、被担保方对该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0,5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59,000万元(不含对东晶博蓝特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94%;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500万元(其中对东晶博蓝特担保5,5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19%,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金华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见公司2015年1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6、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9; 2、投票简称:东晶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晶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 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吴宗泽、黄文玥 3、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4、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5、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321017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回执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二)《关于对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回执 回 执 截止2015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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