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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6版) 附件: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附: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 注: 1、请在上述议案的相应表决栏内划√。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东(签名): 单位(盖章):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5-83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菱连轧管与平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固定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连轧管”)拟将账面净值为6,194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冶炼专用设备以1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获得转让价款10,000万元;再从平安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下浮5%,年利率为4.51%。华菱连轧管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平安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平安租赁购回。 2、平安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安租赁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归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菱连轧管的自有冶炼专用设备,账面原值为12,114万元,账面净值为6,194万元。此部分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华菱连轧管与平安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融资成本:10,000万元。 2、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下浮5%,年利率为4.51%,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的,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应进行同幅度调整。 3、租赁期限:5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采用等额本息法计算租金,分10期支付。 5、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华菱连轧管,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华菱连轧管。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华菱连轧管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6、生效条件包括平安租赁收到租赁物权属文件并审核确认无误;平安租赁收到华菱连轧管提供的,华菱连轧管母公司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华菱连轧管与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董事会决议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版复印件(加盖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并经平安租赁确认无误;等等。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现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华菱连轧管与平安租赁签署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5-8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菱涟钢与中航国际租赁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固定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拟将账面净值为24,688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轧钢专用设备出售给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获得转让价款20,000万元;再从中航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为4.75%。华菱涟钢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中航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5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中航租赁购回。 2、中航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9,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予安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212号凯克大厦18层 经营范围:主营民用飞机、机电、运输设备等资产的融资租赁(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回租赁、转租赁、杠杆租赁、联合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中航租赁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归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菱涟钢的自有轧钢专用设备,账面原值为34,786万元,账面净值为24,688万元。此部分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华菱涟钢与中航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成本:20,000万元。 2、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为4.75%,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的,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应进行同幅度调整。 3、租赁期限:5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采用等额本息法计算租金,分20期支付。 5、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华菱涟钢,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中航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华菱涟钢。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华菱涟钢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6、生效条件:本合同于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承租人大股东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同意实施本项目的决议。 六、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现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华菱涟钢与中航租赁签署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5-8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菱湘钢与远东国际租赁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固定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拟将账面净值为6,94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轧钢专用设备出售给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获得转让价款10,000万元;再从远东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为4.63%。华菱湘钢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远东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远东租赁购回。 2、远东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1,2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0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租赁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归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菱湘钢的自有轧钢专用设备,账面原值为12,788万元,账面净值为6,940万元。此部分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华菱湘钢拟与远东租赁签署《售后回租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成本:10,000万元。 2、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为4.63%,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的,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应从次期租金中同幅度调整。 3、租赁期限:3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采用等额本息法计算租金,分12期支付。 5、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华菱湘钢,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远东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华菱湘钢。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华菱湘钢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现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华菱湘钢拟与远东租赁签署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5-7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3日和2015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6日和2015年8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经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公司拟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涉及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一、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的调整 1、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 发行数量 ■ 3、 募集资金用途 ■ 4、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二、 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的调整 ■ 三、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菱集团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合同摘要”的调整 1、 签订时间 ■ 2、 拟认购股份数量 ■ 3、 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 ■ 四、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调整 ■ 五、 关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必要性”的调整 ■ 六、 关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必要性”的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不再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节全部删除。 七、 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的调整 ■ 八、 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的调整 ■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还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财务数据等内容更新到了2015年9月30日,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5-76)。 本次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5-74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3日和2015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6日和2015年8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一、 调整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二、 调整发行数量 ■ 三、 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 四、 调整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除上述调整之外,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之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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