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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12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3日-2015年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刘永强 7、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需要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15)、审议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6,268,2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811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8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1,213,4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98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9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7,481,6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7101%。其中,中小投资者387人(全部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1,213,4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988%。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与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713,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6%。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2.00 《关于公司与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3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3.00 《关于公司与上海猜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3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4.00 《关于公司与西藏世纪融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3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5.00 《关于公司与宣家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3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6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8%;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4%。 议案6.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3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7.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02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03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05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0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08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7.11 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5,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5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5%。 议案8.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713,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6%。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9.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713,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6%。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10.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3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1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3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12.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713,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6%。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议案1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33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6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12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16: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徐晓光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徐晓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徐晓光、隋立军及职工代表监事于永军组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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