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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11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自2015年12月15日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北京金桥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且有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自2015年12月0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01日发布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05),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因公司确认本次筹划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北京金桥恒泰科技有限公司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08日开市时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08发布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07),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组织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的工作量评估,并进行了初步的评估调查。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前述停牌期间对交易标的的初步评估调查的基础上,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磋商,但未能就部分合作条款达成一致。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不会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继续重点聚焦品牌、技术、市场等核心因素,并持续的向电视互联网、智能硬件等新业务转型,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四、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5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11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第5页第二行出现错误: 原文为: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下午3:00至2015年9月2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为: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下午3:00至2015年12月2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对此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前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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