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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0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7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2月20日(星期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公司董事长胡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延华高金智慧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根据武汉延华高金智慧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高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及各股东认缴出资比例,且现有股东尚未履行出资义务,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0元。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缘")持有延华高金管理公司的40%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西藏金缘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延华高金管理公司2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延华高金管理公司60%股权。延华高金管理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延华高金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武汉延华高金智慧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9)。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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