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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8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股份"或"公司")因筹划以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51%以上的股权,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9月29日、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7日、11月3日、11月10日、11月17日、11月24日、12月1日和12月8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68、071、072、073、075、076、077、078、079、080。
2015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15年12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5日起继续停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并出具了《关于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55号)。目前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回复准备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有关回复内容后另行申请股票复牌,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披露之日(2015年12月15日)起不超过十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江苏省国资委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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