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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基金发布报告显示: 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持续改善 2015-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曾福斌
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投保基金昨日发布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第一个子报告——《2014年度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是投保基金在持续7年开展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的基础上,完成了对2014年度A股市场2585家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的主客观评价后形成的,旨在总体反映年度投资者保护水平和状况。 《报告》显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状况持续改善。 201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得分较2013年度提升3.01%,达到77.00分,其中,投资收益权得分75.68分,同比提升14.45%;知情权得分85.61分,同比提高1.87%;参与决策权得分66.96分,同比下降6.96%。从变化趋势上来看,总评价得分从有记录的2003年以来一直保持上升趋势,投资收益权和知情权保护得分保持了持续上升态势,决策参与权保护得分首次下降。知情权依然是投资者最关心的权利,投资者赋予其的权重为39.78%,决策参与权和投资收益权权重分别为30.15%、30.07%。 《报告》显示,投资者满意度指数处于满意区间,投资收益权满意度有所提升。从主观评价来看,201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满意度指数为58.07,与2013年相比,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满意度下降了2.23。 现金分红在制度层面得以落实。在2585家上市公司中,有2500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表述了“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比”,占比达到96.71%,促使2014年度投资收益权最终得分和投资者对收益权保护满意度都有所上升。 投资者行权保障能力得到提升。2014年度共有2211家上市公司使用了网络投票渠道,占所有上市公司的85.53%,其中每次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均开通网络投票的上市公司有561家,占所有上市公司家数的21.70%。除此之外,2014年度上市公司章程中对投资者发起临时股东大会、发起提案、关联股东表决回避、特别表决事项和累积投票制等方面的规定也都朝着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方向改进。 在取得成效和进步的同时,《报告》显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包括高管薪酬透明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需完善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提名制度、董监高人员失信情况较多、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准确性有待提高、网站信息披露内容有待增加且更新不及时等。 报告发现2014年度有70家公司未披露高管薪酬情况,薪酬透明度需进一步提高。此外,在披露高管薪酬和员工薪酬的上市公司中,高管与员工薪酬差距的倍数差异较大,最高值为47.94倍,最低值为1.03倍。 另外,2014年度2585家受调查上市公司中有264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259家公司高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占比为10.21%和10.02%,较2013年和2012年上升较多。 根据上述结论,投保基金因此建议:一是在目前普遍实行网络投票基础上,探索在与中小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表决时,广泛实施分类计票和累积投票;二是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透明度,引导高管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相一致;三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改变独立董事提名和选举方式,确保独立董事能够代表中小投资者;四是鼓励上市公司发布更加准确的业绩预告,建立奖优罚劣机制;五是建议上市公司注重网站、电话、邮件等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建设,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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