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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处理诉求保护投资者权益 2015-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保护投资者权益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诉求处理是资本市场的“民生”事项,关系到投资者利益能否真正得到保护、市场矛盾纠纷能否真正得到化解。 来自广东证监局的消息显示,今年以来,广东证监局完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投资者诉求处理体系。一方面,推动建立新型调解中心,实行全方位大调解。成立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简称广东调解中心),从证券期货机构电话无法接通、投资者因身份证过期导致资金无法转出的小投诉,到上百万元的大额纠纷,事无巨细,都有专职工作人员和调解员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服务。同时,该调解中心制定了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调解规则、调解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将调解分为简易调解和普通调解。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由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采用简易程序,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协调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处理。而对于那些复杂的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则启动普通程序,由专业调解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解。截至10月底,调解中心已处理各类证券期货纠纷596件,调解成功率高达82%,成功调解金额265万元。 另一方面,广东证监局联合调解中心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建立了覆盖全辖区的诉调对接机制。备忘录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纠纷纳入诉调对接范围,明确了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的具体方式和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流程,实现了全辖区无缝对接。备忘录签署后,投资者签署的调解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从而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该调解中心的调解职能和调解效力得到司法机关的肯定,作为行业调解组织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调解中心在辖区全面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 此外,广东证监局围绕“互联网+投诉者诉求”的建设思路,依托辖区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开发了辖区证券期货投诉处理统一平台,并授权广东调解中心管理使用。该平台的建立,形成了监管部门、调解中心与辖区市场经营主体之间处理证券期货纠纷投诉的对接机制,平台运行以来,调解中心通过该平台转办各类投诉事项155件,转办和处理时间大幅缩短,诉求处理效率明显提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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