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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铁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46,474,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98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96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87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6,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0,807,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0,30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6,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9%。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郑铁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邵斌、崔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下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1.1选举郑铁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1.2选举惠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1.3选举郑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1.4选举蒋国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1.1选举田久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1.2选举周钧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1.3选举黄建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以上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议案1和议案2均获表决通过。郑铁江先生、惠宁先生、郑江先生、蒋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田久旺先生、周钧明先生、黄建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下选举监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1.1选举曹圣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1.2选举孙百亚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245,9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3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以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议案3获表决通过。 曹圣平先生、孙百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翁军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6,404,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73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 议案4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孙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6,474,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0,80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邵斌律师、崔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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