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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斌先生、马强先生函告,具体事项如下: 王斌先生、马强先生因贷款需要分别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2,560,000股、86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并于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至质权人向中登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斌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7,647,272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3,235,454股,无限售流通股4,411,8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马强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4,246,135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0,684,601股,无限售流通股3,561,5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8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70,000股,占回购前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0417%,回购价格13.019945元/股。 2、截至2015年12月25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014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014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它相关事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014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7月7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万股,占博彦科技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44%。授予价格为13.33元/股。 2014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共有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董事会将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06人,并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份数调整至233万股。 2014年8月1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并于2014年8月21日上市流通。 2015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文坚因2014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解锁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其第一个解锁期尚未解锁的1.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另外,激励对象文坚在其任职期间因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失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已免除其原管理职务,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文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4万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刘海滨、祝菁已经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 文坚作为激励对象于2014年7月7日获授4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由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以来,公司并未有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发生,因此,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文坚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与授予时一致,即回购注销4万股限制性股票。 刘海滨、祝菁作为激励对象于2014年7月7日分别获授3万股和2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10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手续。此次刘海滨、祝菁所获授的限售股份的解锁数量分别为1.2万股和8,000股,并已于2015年8月24日上市流通,分别剩余1.8万股和1.2万股限制性股票继续锁定。由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以来,公司并未有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发生,并且,刘海滨、祝菁共计2万股所获授的限售股份已于2015年8月24日上市流通,因此,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为3万股。 本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额度的3.0043%和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17%。 3、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33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5月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本次对于文坚、刘海滨、祝菁所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13.33(授予价格)-0.310055(2014年度派息额)=13.019945元/股。 4、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5、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并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770万股变更为16,763万股,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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