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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8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 年12月31日;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1,929,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2%;
●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43位。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4年4月8日、2014年5月21日和2014年6月9日,经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2次临时会议、董事会2014年第3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2014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1号)核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2014年12月16日,经询价发行,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9.02元/股,发行数量为231,929,046股。本次发行确定了8名发行对象,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情况以及占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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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14年12月30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到账,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于201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1,929,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2%;
3.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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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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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对象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履行情况:该承诺的承诺期限为2014年12 月31日至2015 年12 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承诺期已满,承诺期间以上发行对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至此,发行对象做出的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2. 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亦不存在本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保荐机构同意豫能控股本次解除部分股份限售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 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2-26 | |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2015-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