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7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做出提振市场信心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及公司董事钟伟刚先生、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承诺:未来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30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完成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披露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近日,公司董事钟伟刚先生、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完成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钟伟刚先生、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增持方式: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2015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钟伟刚先生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了公司股票9000股,成交均价为16.55元/股,成交金额约为148,950元。
2015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了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均价为16.38元/股,成交金额约为16,380元。
本次增持前,钟伟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75,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6%;本次增持后,钟伟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84,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2%。
本次增持前,李艳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0%;本次增持后,李艳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2%。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钟伟刚先生、李艳华女士自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2-26 | |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2015-12-26 |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2-26 | |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 2015-12-26 | |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 2015-12-26 | |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