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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5-035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相关媒体报道了公司签订景区相关协议的事项,引发市场关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近期,公司下属西安曲江智造文化旅游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智造)与宁波大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建设)签订了《河南省沁阳市神农山景区专项工作委托管理协议》。曲江智造接受大丰建设委托对河南省沁阳市神农山景区(以下简称:景区)进行战略发展咨询、投资决策参考、公共关系管理、游客服务管理、经营策划、市场营销等组织相应的运营管理工作。
合同期限: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 日。
景区管理费分为固定管理费和超额分成。固定管理费为每年200万元人民币(含曲江智造委派人员的薪酬、保险、福利及工作地生活成本等),超额分成为第二、第三年度超额完成收入,计提超额收入的40%作为奖励佣金。首年度设定管理目标,年度预算控制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营业收入仅为目标任务,不作考核,亦不提取分成奖励;次年度以2016年度实际完成经营收入*110%考核;第三年度以2017年度实际完成经营收入*110%考核。
二、2015年10月,公司下属曲江智造与河南省神农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山旅游公司)签订景区《策划规划咨询协议》。曲江智造接受神农山旅游公司委托进行景区总体经营策划(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旅游总体规划(总体经营策划经神农山旅游公司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和五年战略发展规划(旅游总体规划经神农山旅游公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经营策划服务费用120万元人民币,旅游总体规划服务费用90万元人民币,五年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费用30万元人民币,合计240万元人民币(含曲江智造工作人员交通费用、驻场食宿等)。
三、2015年11月,公司下属曲江智造与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农投资)签订《三多堂文化旅游景区及寿阳农业公园项目旅游策划规划服务协议》。盛农投资委托曲江智造进行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北洸村三多堂文化旅游景区经营策划、产品设计和预招商筹备工作(以下简称:三多堂项目),及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农业公园项目经营策划和产品设计(以下简称:农业公园项目)。服务费用:三多堂项目自签约之日起75个工作日完成,服务费用90万元人民币;农业公园项目自签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完成,服务费用90万元人民币;合计为180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用)。
四、2015年10月,公司与邯郸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文化公司)签订《管理咨询服务协议》,邯郸文化公司聘请公司为顾问,公司为其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人力资源咨询与规划、邯郸迎宾馆酒店群项目市场调研咨询工作。公司服务周期为2015年11月2日-2016年5月2日。服务费115万元人民币(含驻场顾问代表及项目组所有成员薪酬、奖励、补贴)。
五、2015年6月,公司下属曲江智造与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侨城)签订《四川成都市安仁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总体经营策划委托协议》。曲江智造接受成都华侨城的委托对四川成都市安仁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总体经营策划。工作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0个工作日内完成。策划服务费用8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2015年8月,公司下属曲江智造与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侨城)签订《技术服务咨询合同》。曲江智造接受世纪华侨城的委托提供"山海关-旅游规划技术服务咨询"。工作周期为1.5个月。服务费用30万元(含税)。
七、近期,公司、公司下属曲江智造拟与陕西省洋县华阳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华阳管委会)签订《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华阳景区专项工作委托管理协议》。
华阳管委会委托下属景区服务公司"洋县华阳景区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协议相关责任,并按照协议的规定,委托公司统筹公司下属曲江智造及公司旗下分子公司资源,对景区进行战略发展咨询、投资决策参考、公共关系管理、游客服务管理、经营策划、市场营销、管理和服务质量控制等工作。
合同期限: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 日。
景区管理费(含委派管理人员薪酬及保险费用)分为"固定管理费"和"超额分成"。固定管理费每个经营年度为400万元人民币,超额收入分成为第二、第三年度超额完成收入,计提超额收入的40%作为奖励佣金。首年度设定管理目标,年度成本预算控制在1880万元以内,首年度虚拟经营目标为经营收入1500万元,此经营目标不予考核奖励,不与考核挂钩;次年度以2016年度实际完成经营收入*110%考核;第三年度以2016年度实际完成经营收入*110%2考核。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222.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7.78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617.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74.73万元。公司签订的上述相关协议未达到公司营业收入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亦未达到披露标准,未对公司本期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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