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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公告编号:2015-074 粤照明B(B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杰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股份466,302,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1 人,代表股份 466,19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10,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9%。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人,代表股份 413,735,776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2.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人,代表股份413,625,086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110,690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 %。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人,代表股份 52,566,394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7.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人,代表股份 52,566,394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56人,代表股份26,723,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10 %。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何勇先生、刘韧先生、程科先生、陈炳辉先生、黄志勇先生、庄坚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何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6,158,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其中,A股股东同意 413,626,926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 %;B股股东同意52,531,2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9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1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9 %。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2)选举刘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6,156,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 %。其中,A股股东同意413,625,08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 %;B股股东同意 52,531,2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9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12,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 %。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3)选举程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6,158,1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其中,A股股东同意 413,626,889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 %;B股股东同意52,531,2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614,5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 %。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4)选举陈炳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6,156,3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其中,A股股东同意 413,625,087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B股股东同意 52,531,2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12,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9 %。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5)选举黄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6,156,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其中,A股股东同意 413,625,087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 %;B股股东同意 52,531,2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12,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9 %。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6)选举庄坚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6,422,72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3 %。其中,A股股东同意 413,680,827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9 %;B股股东同意 52,741,8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3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668,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9.79%。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楠女士、卢锐先生、吕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6,165,6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其中,A股股东同意 413,634,377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8 %;B股股东同意52,531,2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22,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2 %。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2)选举卢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6,165,6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其中,A股股东同意 413,634,377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8 %;B股股东同意 52,531,2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622,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3)选举吕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6,270,9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9 %。其中,A股股东同意413,634,377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8 %;B股股东同意 52,636,594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13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622,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梁越斐女士、庄竣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梁越斐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302,3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79 %。其中,A股股东同意 413,634,877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8 %;B股股东同意 51,667,428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8.29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758,6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6.39 %。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2)选举庄竣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372,5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 %。其中,A股股东同意413,634,877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8 %;B股股东同意 51,737,628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8.42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758,6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6.39 %。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邝晃煊、邓彩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5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公告编号:2015-075 粤照明B(B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卢锐因出差请假,委托独立董事张楠代为投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何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选举,庄坚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运作中履行相关职责。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1)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何勇 委员:张楠 庄坚毅 刘韧 陈炳辉 (2)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张楠 委员:吕巍 卢锐 刘韧 陈炳辉 (3)审计委员会:5人 主任:卢锐 委员:张楠 吕巍 程科 黄志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卢锐 委员:张楠 吕巍 程科 黄志勇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公告编号:2015-076 粤照明B(B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选举梁越斐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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