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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继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4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710,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5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3,537,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4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173,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18,4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5%;弃权2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逐项审议了本议案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10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2%;反对14,89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2%;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交易对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标的资产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交易价格及评估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支付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股份

  ①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②发行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③发行对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④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7,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3%;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⑤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⑥股份锁定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⑦上市地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⑧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过渡期损益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利润补偿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减值测试及补偿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利润承诺关键人员的任职期限承诺与保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2,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利润承诺关键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2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7%;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3,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0%;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永佳集团免于按照有关规定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申请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135,9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1%;反对14,855,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2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7,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1%;弃权83,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5,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3,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0%;反对14,855,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5,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918,4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5%;弃权2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利润补偿及涉及的股份回购与注销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其他相关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072,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6%;反对14,85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9%;弃权8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1,813,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93%;反对14,767,1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4%;弃权130,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喻荣虎、吴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12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其中董事高敏坚先生、独立董事程雁雷女士、崔鹏先生、李晓玲女士、吴慈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周原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二、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崔咪芬女士、郭倩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周原: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Monash University 毕业,2010年11月至今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陶:男,EMBA在读, 1971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宝钢冷轧厂轧钢分厂作业长、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工厂部厂长、上海申井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加入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今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冬:男,硕士研究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6月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0月至今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2月至今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斌:男,博士,1965年11月出生,会计专业,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毕业于北京商学院会计系(现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分获会计学学士、会计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商学院会计系财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9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学教授、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结淼:男,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66年1月出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劳动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组成员、安徽省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公安局法律专家组成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员、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兼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咪芬:女,博士研究生,民盟,1963年12月出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浙江大学讲师、南京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化学工程与工艺系主任,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化学工程与工艺系主任。中国民主同盟南京工业大学副主委、民盟江苏省对外联络委员会委员、第九、十届鼓楼区政协委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倩倩:女,硕士研究生,1982年11月出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企业管理培训师、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美国正面管教协会导师候选(PDA)。现任黄山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研室主任、管理学讲师,北美阿德勒学会会员(NASAP),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CHRMA)会员,黄山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候选人周原;

  2、候选人沈陶;

  3、候选人王冬。

  (二)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候选人王斌;

  2、候选人陈结淼;

  3、候选人崔咪芬;

  4、候选人郭倩倩。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014”。

  2、投票简称:“永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永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的,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小姐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根据累积投票制在“投票数”下面的方框中填写的投票数为准,累计票数不超过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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