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5-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24日,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7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29%,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5%)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2月23日。上述标的证券数量股份已在广州证券办理了相关质押手续,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本次交易不影响飞马投资行使上述股份相关股东权利。 飞马投资本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7,4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6%;累计质押数量为32,733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7.43%,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3.77%。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2、广州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编号:G9000381)。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