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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5-81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披露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于2015年1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4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内容如下: 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之“(二)发行股份基本情况”补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调整的具体过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合理性分析。 预案“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交易合同主要内容”之“(一)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和交易合同”补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调整的具体过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合理性分析。 预案“第六章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二、发行股份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价格”补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调整的具体过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合理性分析。 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之“(三)募集配套资金安排”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调整的合理性分析。 预案“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交易合同主要内容”之“(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调整的合理性分析。 预案“第七章 募集配套资金”之“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之“4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调整的合理性分析。 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四、标的公司资产权属风险”进一步说明了相关风险。 预案“第九章 风险因素” 之“四、标的公司资产权属风险”进一步说明了相关风险。 预案在“重大风险提示”补充了“标的资产权属瑕疵引起预估值变化的风险”。 预案在“第九章 风险因素”补充了“五、标的资产权属瑕疵引起预估值变化的风险” 预案“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交易合同主要内容”之“(一)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和交易合同”补充披露期间损益合理性分析。 预案“第五章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二、标的资产预估方法的选取”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土地评估方法。 预案“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补充披露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具体原因及论证过程。 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北方向东100%股权”之“(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资产评估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近三年发生的评估、改制、增资和股权转让中相关股权的估值、交易价格情况及与本次重组预估值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北方红宇100%股权”之“(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资产评估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近三年发生的评估、改制、增资和股权转让中相关股权的估值、交易价格情况及与本次重组预估值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红宇专汽100%股权”之“(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资产评估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近三年发生的评估、改制、增资和股权转让中相关股权的估值、交易价格情况及与本次重组预估值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之“一、红阳机电100%股权”、“二、北方向东100%股权”、“三、北方红宇100%股权”、“四、红宇专汽100%股权”、“五、北方滨海100%股权”、“六、江机特种100%股权”之“合法合规性说明”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相关资产的合法合规性情况。 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红阳机电100%股权”、“二、北方向东100%股权”、“三、北方红宇100%股权”、“四、红宇专汽100%股权”、“五、北方滨海100%股权”、“六、江机特种100%股权”之“(十)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相关报批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具体情况。 预案“第七章 募集配套资金”之“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补充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预案“第七章 募集配套资金”之“五、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标的公司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预案“第七章 募集配套资金”之“五、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的分析。 公司修订后的预案全文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投资者在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时应以本次披露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5-82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南红箭;股票代码:000519)已于2015年6月15日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于2015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于2015年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12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4日起继续停牌。 201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4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有关回复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28日起复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以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等,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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