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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12月28日起增加江南农商行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5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江南农商行柜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增利、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双利、交银价值、交银策略回报、交银核心、交银消费新驱动、交银纯债、交银双轮动、交银荣祥保本、交银成长30、交银月月丰、交银双息平衡、交银荣泰保本、交银强化回报、交银新成长、交银周期回报、交银新回报、交银荣和保本、交银多策略回报、交银国企改革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2)交银环球、交银添利(LOF)、交银资源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交银行业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4)交银新能源、交银海外中国互联网(QDII-LOF)、交银互联网金融、交银环境治理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江南农商行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江南农商行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此外,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3、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进行定期份额 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在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环境治理份额(基金代码:164908,场内简称“交银环境”)、交银环境治理A份额(基金代码:150319,场内简称“环境A”)、交银环境治理B份额(基金代码:150320,场内简称“环境B”)存续期间,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但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一个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不足6个月的,则该年度可不进行定期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8月13日正式生效,距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4日)不足6个月,因此,本基金于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同时,基于本基金于2016年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交银环境治理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亦不予调整,仍沿用2015年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即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4%。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环境治理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环境治理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环境治理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环境治理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环境治理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于2016年“元旦节”假期前暂停及 节后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除了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申购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外,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申购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其他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 (2)自2016年1月4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1日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1月4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本基金的收益。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1日提交的申购有效申请将于2016年1月4日进行确认,并自确认成功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于2016年1月4日起继续处理。 特别提示: (一)投资者于2015年12月29日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30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资金将于2015年12月31日从基金资产划出,但由于资金划转周期,有可能2016年1月4日之后才能到账。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0日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31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但赎回资金将于2016年1月4日从基金资产划出。 (二)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元旦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于2016年“元旦节”假期前暂停及 节后恢复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除了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外,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申购申请(本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并予以合计),本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他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 (2)自2016年1月4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1月4日进行确认,仍享受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本基金的收益。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1日申请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的有效申请将于2016年1月4日进行确认,并自确认成功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权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于2016年1月4日起继续处理。 特别提示: (一)投资者于2015年12月29日到期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30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权益,赎回资金将于2015年12月31日从基金资产划出,但由于资金划转周期,有可能2016年1月4日之后才能到账。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0日到期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31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权益,但赎回资金将于2016年1月4日从基金资产划出。 (二)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元旦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三)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确认。前述未支付收益所结转的基金份额和该基金份额一并进入下一运作期并享受收益,在下一运作期及后续运作期的到期日可以申请赎回。 (四)投资者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于2016年“元旦节”假期前暂停及 节后恢复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除了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外,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申购申请(本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并予以合计),本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他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 (2)自2016年1月4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1月4日进行确认,仍享受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本基金的收益。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1日申请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的有效申请将于2016年1月4日进行确认,并自确认成功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权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于2016年1月4日起继续处理。 特别提示: (一)投资者于2015年12月29日到期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30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权益,赎回资金将于2015年12月31日从基金资产划出,但由于资金划转周期,有可能2016年1月4日之后才能到账。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0日到期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31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权益,但赎回资金将于2016年1月4日从基金资产划出。 (二)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元旦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三)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确认。前述未支付收益所结转的基金份额和该基金份额一并进入下一运作期并享受收益,在下一运作期及后续运作期的到期日可以申请赎回。 (四)投资者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本基金目前已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开通办理“预约赎回”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咨询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若后续推出其他代销机构的预约赎回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和详情以届时公布信息为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年“元旦节”假期前暂停及节后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除了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入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外,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及转换入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入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本基金A、B两级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并予以合计),本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其他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 (2)自2016年1月4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1月4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本基金的收益。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1日提交的申购或转换转入有效申请将于2016年1月4日进行确认,并自确认成功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于2016年1月4日起继续处理。 特别提示: (一)投资者于2015年12月29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30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资金或转换资金将于2015年12月31日从基金资产划出,但由于资金划转周期,有可能2016年1月4日之后才能到账。投资者于2015年12月30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31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但赎回资金或转换资金将于2016年1月4日从基金资产划出。 (二)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元旦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在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A”)、交银新能源B份额(基金代码:150218,场内简称“新能源B”)存续期间,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但定期折算基准日前3个月内发生过不定期折算的,则该年度可不进行定期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3月26日正式生效,并以2015年12月18日为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办理了不定期折算业务,距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4日)不足3个月,因此,本基金于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同时,基于本基金于2016年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亦不予调整,仍沿用2015年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即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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