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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7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吴光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方案》。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吴光美;委员:李朝东、崔从权、王崇桂、罗守生 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李朝东;委员:吴光美、魏飞 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张志宏;委员:蔡林清、李朝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魏飞;委员:吴光美、张志宏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发布于2015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48号《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全文发布于2015年1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1月15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15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50号《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拓展经营领域,促进产业链整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东华保理”)。 2、对外投资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设立东华保理。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投资设立东华保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是东华保理的唯一投资主体,持有东华保理100%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担保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公司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企业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许可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3、保理业务市场情况 相对于公司传统主营而言,保理业务是一个新的业务领域。 商业保理作为供应链金融的贸易融资工具,主要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受让、收付结算等服务。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和行业政策的不断完善,保理业务形成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并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保理业务是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公司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商业保理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四、本次投资设立东华保理的目的、风险及影响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以及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商业保理建设项目的要求,公司决定投资成立一家专业性的商业保理公司。 东华保理的设立,旨在适应公司规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公司多元化战略和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升主营业务供应链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客户粘性,从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整体市场竞争能力。 商业保理公司在办理保理业务时,可能存在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因此,买卖双方信用状况及商业保理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等将对商业保理公司的坏账率和盈利状况产生较大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构建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专业团队,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操作制度,全面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并将风险控制工作作为东华保理初期发展的核心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保理业务风险。同时,公司供应链金融数据信息平台将能为东华保理提供核心支持和数据服务,为提高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提供保障。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本公司将依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投资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经勇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增强整体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投资情况详见发布于2015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48号《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15:00-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未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时间 2.3 发行对象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认购方式 2.7 限售期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1 决议有效期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5. 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0.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五届九次、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第1、2、10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032号《五届九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第3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4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第5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6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7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第8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第9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第11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048号《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4项、第6项、第9项、第11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上述第2项、第4项、第6项议案应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传真或信函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公司A楼1903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投资证券部,请注明“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传 真 号:0551-63631706、0551-63626768 3.登记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罗守生、孙政 电 话:0551-63626000、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 真 号:0551-63631706、0551-63626768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等。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0 2. 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情形,也不存在议案互斥的情形,可设置总议案。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和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 网络投票期间,如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导致网络投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本次股东大会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行制作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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