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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5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批复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上述批复要求和有关规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纯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亮、祝健 联系人:郑峰 联系电话:010-68588637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妍 联系电话:010-59013856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宋子洲、杨瑞龙、金德环、韩晓梅、黄祖严董事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加至12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根据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分期对其增资,并全权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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