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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招商基金旗下基金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协议》,自2015年12月30日起,包商银行代理招商基金旗下部分产品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产品明细如下: ■ 一、办理场所 包商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医药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体育文化休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招商制造业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转换、定投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包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包商银行网址http://www.bsb.com.cn 2、包商银行客服电话:内蒙古、北京地区:96016 深圳、宁波地区:967210 成都地区:65558555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产品参加浙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基金")经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商银行开展的基金网上银行申购和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参与活动基金名单如下: ■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前述期间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法定交易时间)。 二、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一次性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招商基金旗下产品(限前端收费模式且处于开放状态)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定期定额申购上述招商基金旗下产品(限前端收费模式且处于开放状态)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招商基金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了解各基金原申购费率。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银行网站:www.czbank.com 2、浙商银行客服电话:95527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四、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招商安弘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持有区间为10-5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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