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4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计划在墨西哥圣路易斯波托西投资设立 MingHua de Mexico 公司【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用于配合宝马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发展。 为在墨西哥圣路易斯波托西顺利开展业务,公司向PATRICIO GUTIERREZ THOOMASI先生与ADRIAN WONG BOREN先生(以下简称"卖方")购买位于Parque Industrial Logistik Park III的土地,土地面积为120,019.15平方米,购买总价为4,440,708.55美元。根据公司与卖方签订的协议,公司需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60%的款项。 由于MingHua de Mexico公司尚未在墨西哥当地银行开办银行账户,公司暂无法将资金汇入。为保证MingHua de Mexico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向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借入2,687,438美元,由其替公司代垫上述土地购置款,待MingHua de Mexico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偿还上述款项。借款利率按模塑集团2015年一年期贷款平均利率6.36%执行。 鉴于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模塑集团的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此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JJ Mould Plastic USA Inc. 成立时间:1998年6月8日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2370 Traverse Drive, Troy, Michigan 48083 经营范围:对外贸易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模塑集团的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美元) 截止 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0,977,512.45美元,净利润为418,402.67美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借款用于代垫土地购置款,待MingHua de Mexico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偿还上述款项。借款利率按模塑集团2015年一年期贷款平均利率6.36%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借款,用于支付土地购置款,可以保证MingHua de Mexico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向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借款用于子公司MingHua de Mexico土地购买。由于JJ Mould Plastic USA Inc.是公司控股股东模塑集团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借款保证MingHua de Mexico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5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5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在公司江南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计划在墨西哥圣路易斯波托西投资设立 MingHua de Mexico 公司【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用于配合宝马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发展。 为在墨西哥圣路易斯波托西顺利开展业务,公司向PATRICIO GUTIERREZ THOOMASI先生与ADRIAN WONG BOREN先生(以下简称"卖方")购买位于Parque Industrial Logistik Park III的土地,土地面积为120,019.15平方米,购买总价为4,440,708.55美元。根据公司与卖方签订的协议,公司需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60%的款项。 由于MingHua de Mexico公司尚未在墨西哥当地银行开办银行账户,公司暂无法将资金汇入。为保证MingHua de Mexico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向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公司借入2,687,438美元,由其替公司代垫上述土地购置款,待MingHua de Mexico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偿还上述款项。借款利率按模塑集团2015年一年期贷款平均利率6.36%执行。 鉴于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模塑集团的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5年12月30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5-094】。 三、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6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在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监事朱晓东先生,关联监事袁彐良先生回避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为在墨西哥圣路易斯波托西顺利开展业务,公司向PATRICIO GUTIERREZ THOOMASI先生与ADRIAN WONG BOREN先生(以下简称"卖方")购买位于Parque Industrial Logistik Park III的土地,土地面积为120,019.15平方米,购买总价为4,440,708.55美元。根据公司与卖方签订的协议,公司需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60%的款项。 由于MingHua de Mexico公司尚未在墨西哥当地银行开办银行账户,公司暂无法将资金汇入。为保证MingHua de Mexico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向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公司借入2,687,438美元,由其替公司代垫上述土地购置款,待MingHua de Mexico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偿还上述款项。借款利率按模塑集团2015年一年期贷款平均利率6.36%执行。 鉴于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模塑集团的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此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2月30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艾华、冷鲲对模塑科技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计划在墨西哥圣路易斯波托西投资设立 MingHua de Mexico 公司【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用于配合宝马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发展。 为在墨西哥圣路易斯波托西顺利开展业务,公司向PATRICIO GUTIERREZ THOOMASI先生与ADRIAN WONG BOREN先生(以下简称"卖方")购买位于Parque Industrial Logistik Park III的土地,土地面积为120,019.15平方米,购买总价为4,440,708.55美元。根据公司与卖方签订的协议,公司需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60%的款项。 由于MingHua de Mexico公司尚未在墨西哥当地银行开办银行账户,公司暂无法将资金汇入。为保证MingHua de Mexico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向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借入2,687,438美元,由其替公司代垫上述土地购置款,待MingHua de Mexico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偿还上述款项。借款利率按模塑集团2015年一年期贷款平均利率6.36%执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JJ Mould Plastic USA Inc. 成立时间:1998年6月8日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2370 Traverse Drive, Troy, Michigan 48083 经营范围:对外贸易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模塑集团的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美元) 截止 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0,977,512.45美元,净利润为418,402.67美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借款,用于支付土地购置款,可以保证MingHua de Mexico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内部程序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模塑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模塑科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艾华 冷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向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公司借款用于子公司MingHua de Mexico土地购买。由于JJ Mould Plastic USA Inc.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模塑集团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借款保证MingHua de Mexico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2015年12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