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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5-09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的通知,陈志成先生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陈志成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 陈志成先生此次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作出的上述增持决定,且陈志成先生不排除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3、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4、增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陈志成先生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均价16.084元/股。 本次增持前,陈志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本次增持后,陈志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本次增持前,陈志成先生通过控制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211,692,5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5.92%;本次增持完成后,陈志成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了0.01%,达到26.1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陈志成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5-09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将所持有的部分 股票收益权转让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通知,其已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收益权进行转让并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盈方微电子与浙江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基金")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盈方微电子将所持有的公司3,384,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股票收益权转让给华侨基金,并约定盈方微电子在12个月内全部回购该股票收益权。该等股票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以下收益的权利:该等股票产生的收入;该等股票及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票产生的收入;基于该等股票及该等股票的派生股票而获取的股息红利等;基于该等股票及标的股票的派生股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二、为担保盈方微电子在上述《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盈方微电子与华侨基金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约定盈方微电子将持有的公司3,384,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股票质押给华侨基金。前述股票的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24日办理完毕。质押期为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质权人申请解冻之日止。 截止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211,692,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2%;其中本次质押3,384,61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41%;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5,144,61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89%。 三、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除股票收益权外,盈方微电子依法享有所持股份的其他股东权利。 若发生盈方微电子违约所约定情形,盈方微电子该等质押股票可能会被进行相应处置而使其股权发生变更。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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