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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6-003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7日14:4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月7日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6年1月6日15:00至2016年1月7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天林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108,773,0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8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452,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6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3,320,7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8,342,7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022,0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3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3,320,7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40%。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144,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31%;反对2,520,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174%;弃权1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3,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883%;反对2,520,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148%;弃权1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69%。 会议同意补选赵恩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三、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学义、李颖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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