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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2TitlePh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于2016年1月15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东华科技2015-050号)。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会议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15:00-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未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时间

  2.3 发行对象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认购方式

  2.7 限售期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1 决议有效期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5. 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0.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五届九次、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第1、2、10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032号《五届九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第3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4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第5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6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7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第8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第9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第11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5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048号《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4项、第6项、第9项、第11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上述第2项、第4项、第6项议案应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传真或信函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公司A楼1903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投资证券部,请注明“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传 真 号:0551-63631706、0551-63626768

  3.登记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罗守生、孙政

  电 话:0551-63626000、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 真 号:0551-63631706、0551-63626768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等。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0

  2. 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情形,也不存在议案互斥的情形,可设置总议案。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和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 网络投票期间,如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导致网络投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本次股东大会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行制作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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