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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00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实际控制人Kieu Hoang(黄凯)之100%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凯吉”)于2015年7月8日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凯先生之100%全资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上海凯吉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稳定资本市场的指导精神及“中小企业板首50家公司《关于坚定发展信心、维护市场稳定的倡议书》”,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上海凯吉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00%,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20.00亿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凯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截止到2016年1月8日收盘,上海凯吉直接增持公司股份共3,0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10%,增持总金额为104,960,975.00元。

  2、2015年8月18日,上海凯吉通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了总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的鹏华资产凯吉莱士1期资产管理计划(“凯吉莱士资管计划1期”),由上海凯吉认购凯吉莱士资管计划1期的进取级份额。凯吉莱士资管计划1期的委托资金用于增持上海莱士股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凯吉莱士资管计划1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截止到2016年1月8日收盘,上海凯吉通过凯吉莱士资管计划1期共增持公司股份35,163,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6%,增持总金额为1,393,644,722.20元。

  3、2015年8月18日,上海凯吉通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了总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的鹏华资产凯吉莱士2期资产管理计划(“凯吉莱士资管计划2期”),由上海凯吉认购凯吉莱士资管计划2期的进取级份额。凯吉莱士资管计划2期的委托资金用于增持上海莱士股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凯吉莱士资管计划2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截止到2016年1月8日收盘,上海凯吉通过凯吉莱士资管计划2期共增持公司股份7,991,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0%,增持总金额为295,108,611.59元。

  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凯吉共增持公司股份46,197,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6%,增持总金额为1,793,714,308.79元。

  五、后续增持计划

  上海凯吉将继续执行增持计划直至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00%。鉴于增持计划公布后,公司股票价格超过预期,增持总金额将以完成增持2.00%的实际金额为限,预计增持总金额将超过20.00亿元。

  六、上海凯吉的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海凯吉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八、其他

  上海凯吉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海凯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00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及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科瑞集团有限公司(“科瑞集团”)自2015年7月6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1、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科瑞集团有限公司,为科瑞天诚控股股东。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科瑞天诚及科瑞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稳定资本市场的指导精神及“中小企业板首50家公司《关于坚定发展信心、维护市场稳定的倡议书》”,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科瑞天诚及科瑞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6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00%,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20.00亿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数量、价格及比例: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科瑞天诚持有本公司股份436,177,56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6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截止到2016年1月8日收盘,科瑞天诚共增持公司股份11,803,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8%,增持总金额为435,504,772.86元;科瑞天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4,158,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78%。

  2、2015年7月31日,科瑞天诚通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了总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的鹏华资产科瑞莱士资产管理计划(“科瑞莱士资管计划”),由科瑞天诚认购科瑞莱士资管计划的进取级份额。科瑞莱士资管计划的委托资金用于增持上海莱士股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科瑞莱士资管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截止到2016年1月8日收盘,科瑞天诚通过科瑞莱士资管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33,723,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4%,增持总金额为1,378,932,829.65元。

  3、科瑞集团为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科瑞集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截止到2016年1月8日收盘,科瑞集团共增持公司股份4,965,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0%,增持总金额为176,302,972.91元。

  4、截至本公告日,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共增持公司股份50,49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2%,增持总金额为1,990,740,575.42元。

  五、后续增持计划

  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将继续执行增持计划直至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00%。鉴于增持计划公布后,公司股票价格超过预期,增持总金额将以完成增持2.00%的实际金额为限,预计增持总金额将超过20.00亿元。

  六、科瑞天诚及科瑞集团的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科瑞天诚及科瑞集团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八、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科瑞集团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科瑞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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