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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0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7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公司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罗祁峰先生、何和平女士、周杰普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辉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12,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协议为准。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签署相关授信及贷款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审议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各公司实际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应超过6.5亿元人民币。本次授信后超过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9,559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9,559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协议为准。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签署相关授信及贷款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审议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各公司实际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应超过6.5亿元人民币。本次授信后超过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1,8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最终各公司实际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应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实际已向合作银行申请并获批7.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93亿元,美元1,425,177.8元。现因公司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向合作银行拟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最终各公司实际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应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0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2号”《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1,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0,144,224.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055,775.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3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36,111.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36,105.58万元,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对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4,317.91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12,709.41万元,“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 1,108.38万元,“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500.12万元。

  2015年6月1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17.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12号《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与招股说明书一致,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表2。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八、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前次募集资金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从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杭州银行上海浦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万元,于2015年8月12日分别从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平安银行上海分行长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和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花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3,500万元和3,9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54,052,019.99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5,000,000.00元,不含利息收入235,291.13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的比例为42.67%。若扣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5,000,000.00元,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的比例为19.13%。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所需款项。

  十、上网公告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02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内容为服务网络建设、增加产品投放、物流中心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期为3年,计划投入金额为25,829.48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7,858.66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69.14%,其中: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增加产品投放项目开始陆续采购仪器用于扩充产品投放,采购试剂用于销售;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也已陆续进行投资,目前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已完成SAP系统的上线。

  注2: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系拟在自有土地上新建厂房,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设备更新,扩建公司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生产项目,项目建设期为1.5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计划投入金额为7,946.27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007.64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25.27%,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山阳镇,已于2014年9月开始建造,募集资金相关支出主要为厂房建设支出及少部分设备采购支出,目前厂房建设尚未完工。

  注3: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研究项目主要包括MQ-5000高压液相糖化血红蛋白(包括地中海贫血)检测分析仪及配套试剂、MB-3200和MB-4000血气分析仪及配套电极和试剂、生化试剂等,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土建工程和研发设备,计划投入金额为2,335.94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834.08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35.71%,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山阳镇,已于2014年9月开始建造,募集资金相关支出主要为研发实验室建设支出及少部分设备采购支出,目前尚未完工。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25,829.48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7,858.66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69.14%。该项目资金自2013年开始陆续投入,也逐步显现效益,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1-9月份的项目销售收入分别为1,399.88万元、8,078.85万元和7,949.42万元。

  注2: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7,946.27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007.64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25.27%,土建工程尚未完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05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风险: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且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

  ● 关联人补偿承诺:不涉及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委托贷款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供应链”)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关联方国润供应链经营业务流动资金需求,经国润供应链股东协商,拟以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国润供应链以委托贷款形式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股东借款,其中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45.3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之规定,上述委托贷款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国润供应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0G339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26号702室

  法定代表人:夏天

  注册资本:352.9412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批发第一、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及零部件;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医疗器械租赁业务(除融资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润供应链股权结构为:

  ■

  国润供应链系润达医疗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润达”)与上海润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投资国控润达及国润供应链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7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7月6日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5-011)。

  2、关联关系

  (1)国润供应链之控股股东国控润达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国控润达49%的股权。

  (2)上海润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上海润睿持有的国润供应链8%股份权益系为未来三年内用于国润供应链管理层股份激励所保留,将在国润供应链设立之后三年内,逐步转让给国润供应链管理层,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不谋求享有与此相关的收益。

  (3)公司董事陈政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监事职务。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事项

  1、委托贷款对象: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国润供应链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国润供应链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股东借款,按照下列金额分别提供:

  ■

  其中国控润达应提供不超过4,250万元,其以自有资金提供280万元,因其自有资金不足,故其余3,970万元由国控润达之股东按其在国控润达的持股比例提供,故公司本次向国润供应链提供的委托贷款本金不超过1,945.30万元。

  3、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国润供应链可提前还款;

  5、委托贷款年利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4.35%。

  6、资金用途:国润供应链开展经营业务需要。

  7、受托银行:招商银行徐汇支行。

  四、履行相关的审核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国润供应链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向国润供应链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国润供应链为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方,该项委托贷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国润供应链的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国润供应链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同期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

  (2)公司向国润供应链提供委托贷款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满足其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委托贷款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润达医疗向国润供应链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润达医疗将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与国润供应链收取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之利率符合公允、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方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 00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红塔大酒店三楼肖邦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5日

  至2016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12月26日和2016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议案2.04、议案2.05、议案2.06、议案2.07、议案2.08、议案2.09、议案2.10、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议案2.04、议案2.05、议案2.06、议案2.07、议案2.08、议案2.09、议案2.10、议案3、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朱文怡、刘辉、卫明、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胡震宁、陆晓艳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传真:021-68406213

  联系人:陆晓艳 邮政编码:200122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0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7日下午13: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室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青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04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

  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月7日,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1,8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康泰”、“债务人”或“承租人”)流动资金需求,哈尔滨康泰拟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资产净值为19,143,980.84元的固定资产仪器向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债权人”或“出租人”)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司将为哈尔滨康泰在国金租赁申请1,800万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购买合同项下对债权人(出租人)的所有债务,保证期间为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延后到期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延后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号楼秀月街178号A403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H-批发和零售业务经销:II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III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有效期限为2013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2日)。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销售:日用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机械设备、化妆品(定型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尔滨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哈尔滨康泰资产总额6,948万元,负债总额6,716万元,资产净额23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1万元,净利润:18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哈尔滨康泰资产总额11,304万元,负债总额8,408万元,资产净额2,896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51万元,净利润:7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保证方式:公司、刘辉先生和朱文怡女士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延后到期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延后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购买合同项下对债权人(出租人)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全部租金(包括根据租赁合同不时上调的部分);

  (2) 首期租金、保证金、管理费或手续费和期末留购价;

  (3) 迟延履行金;

  (4) 损害赔偿;

  (5) 债权人(出租人)为保障或执行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

  (6) 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购买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出租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支付或其他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截至2015年9月30日哈尔滨康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最近一期末(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之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表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75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2.04%,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3、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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