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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版)

  园林绿化工程对生态效果(如提高植物成活率、减少后期养护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部分园林绿化工程所在地是一些盐碱地、滩涂地等,施工中对生态修复相关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多;一些大型的园林景观为尽快体现工程效果,经常需要移植一些特殊树种(如大型乔木等),要求施工企业掌握与之相关的技术。

  大树移植技术是园林绿化中经常采用的技术,是将大型乔木通过处理根系、修剪枝叶(一般修剪程度越轻,所需技术水平越高)的方式进行移栽。大树移植后一般经过一个四季循环后便能重新绽放枝叶,为园林景观增添古典、高贵的气质,使施工的效果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体现出来。

  6、行业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生态修复的目的是要达到自然环境的自我发展和自然演替,以恢复生物链平衡、重现原始的自然状态,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综合采用植物选培、基质配置、工程施工等综合技术,涉及生态学、岩体工程力学、土壤肥料学、农学、生物学、园林学、工程机械学等多个学科,所以技术实力是进入生态修复领域的主要障碍之一。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后一般能够获得较好的后期养护,对植物的抗逆性及施工技术要求较低,但大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涉及的范围比较广,经常需要移植一些特殊的植物(如大型乔木等),一般需要掌握与大型乔木移植有关的技术。目前,园林绿化建设呈现生态化的发展趋势,要求工程施工后逐渐减少后期养护,并提高植物的存活率,生态修复相关技术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越来越多,这将对从事园林绿化的企业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2)资金壁垒

  生态环境建设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实力是在该行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该行业的建设方(除地产景观建设项目外)多为政府机构或者政府投资的相关部门,一般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施工方,从业企业自参与投标到工程结算后的质量保证,需要占用自身大量资金,而且单个施工项目的合同金额越来越高,这对行业内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经验壁垒

  施工工艺水平是工程施工企业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之一,而施工水平的高低程度除了依赖于业务培训外,施工项目经验积累是提高施工工艺水平的主要途径。生态环境建设行业特别是生态修复领域具有地域分布广的特点,凡是地表植被被破坏的地方都可能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各地的自然环境、植物习性、生态破坏程度、岩土结构等各不相同,这就要求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各地的物种组成、植被结构和地理环境具有非常深入的了解,具备丰富的跨区域施工经验,并且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业务技术。

  (4)资质壁垒

  我国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等级管理,根据住建部于2009年10月9日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申请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需要的主要标准为“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根据中国园林网统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具备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企业为987家,能否取得较高资质是在行业内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5)管理壁垒

  生态修复及园林景观工程一般涉及苗木种植、技术研发、工程设计、现场施工和后期养护等多个环节,需具备各经营环节的综合管理能力。此外,生态修复行业作为工程施工行业,施工项目地域分布广泛,从业企业需具备跨区域管理能力。管理水平是限制行业内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也是进入该行业的障碍之一。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1、发行人所在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整体集中度低

  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行业中,园林绿化领域有相应的资质,根据资质来划分,主要分为三个梯队的竞争主体:第一梯队是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甲级设计资质,有实力开展大型项目且能跨区域经营的行业内龙头企业;第二梯队是一些园林产业发达地区内综合实力相对较强的企业,一般也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或贰级资质;第三梯队是众多区域性小型企业。而二、三梯队的中小企业占我国园林类公司的绝大多数,它们往往在资金实力、人才队伍、管理能力和业务拓展等方面相对较弱。从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规模来看,园林绿化领域的竞争激烈程度也有所差异。根据原住建部的规定,对于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承接施工;而对于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有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企业才能参与竞争。在园林绿化领域生态修复领域没有相应的资质的规定,且企业数量较少,因此大体可以分为两类竞争主体:一类是全国性的企业,另外一类是区域性的企业。全国性的企业数量少,但是由于具有品牌、技术、资金和项目经验等优势,基本上牢牢把握了所有大型的生态修复项目。区域性的企业数量众多,但是缺乏经验、技术,在中小项目上竞争激烈。

  (2)区域竞争为主,只有少数公司具备跨区域经营能力

  园林绿化行业自身具有区域性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不同区域苗木品种根据气候、土壤各有不同,各地区审美标准不同,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等。根据《中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2008-2009年)》的统计,截至2009年底,在被调查的110家主要园林企业中,有53家企业在外省市设置了分支机构,110家企业的外设机构共计275个,实现营业收入合计28.26亿元。在这些企业中,外设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只有9家。已上市的6家园林绿化行业公司虽然呈现出较强竞争力,平均市场占有率也不超过1%。因此,目前我国园林绿化领域工程施工领域仍以区域性竞争为主,生态修复行业情况也类似。

  (3)质量和品牌是竞争中的关键因素

  由于生态建设的工程质量及完工效果越来越被社会所重视和关注,相当部分业主已经充分认识到优质工程所带来的附加值。因此在选择设计、施工企业的时候,越来越注重对公司整体实力的评估,除需了解社会知名度、考察公司办公环境、管理模式外,更要亲临作品现场察看工程质量效果,因此长期注重质量和品牌的企业往往在行业内树立了较好的口碑,在竞争中赢得了先机。

  在国内,行业内企业大多分布在以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及以北京为中心的周边地区,行业的区域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列示如下:

  ■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掌握生态修复工程综合技术优势

  发行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4200073),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科技先导、研发先行、创新为本、服务人类”的理念,积极致力于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其重点涵盖水环境生态修复、土壤生态修复、边坡生态修复、矿山治理、荒漠化治理、抗逆植物选育、立体绿化和特色苗木培育,以及生物有机肥制造等诸多方面。发行人设有经验丰富的工程施工部门及专业的研发部门,两个部门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在工程施工中对研发成果进行测试改良,形成了技术和工程施工水平不断提升和创新的良性互动机制。

  经过多年的研究开发,公司在生态植物驯化、培育、基因改良方面,生物肥料技术方面,施工技术方面等取得了一系列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已全面掌握生态修复工程的相关技术,并将其具体应用于多个大型工程项目中。发行人通过与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等多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构建了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企业研发平台。进一步深入开展抗逆植物选育、水环境生态修复、土壤生态修复,以及生物有机肥研制等方面的研究,并积极进行了研发基地和工程实验中心的建设。2012年,作为深圳市重点扶持的工程中心,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授予公司“深圳市生态修复生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2013年公司经广东省科技厅批准,成立“广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共取得国家专利45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外观型专利1项,在申请专利33项。

  (2)生态修复、园林绿化两个领域发展优势

  传统的园林绿化企业大多脱胎于市政园林绿化部门或为市政园林绿化服务的民营企业,受制于技术储备、综合施工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无法进入生态修复领域;而大多数生态修复企业规模偏小、施工经验不足,并且受植物选培、基质配置、施工技术的限制,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生态修复业务(如平面或土质坡面等)或小型园林绿化项目,不具备进行复杂地理环境的生态修复(如坡面、土壤等)或大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能力。

  发行人在生态修复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积极顺应园林绿化生态化发展的趋势,凭借生态修复领域的综合优势积极开拓园林绿化领域业务,是少数有能力同时涉足生态修复及园林绿化领域的公司,并且在两个领域都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发行人上市以来,在生态修复领域及园林绿化领域竞争优势明显,是目前上市的园林公司中布局较为均衡的公司。2014年度,生态修复工程收入和园林绿化工程收入分别为48,957.09万元和142,684.30万元。近三年,生态修复工程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8.02%,园林绿化工程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2.16%,处于快速扩张阶段。这种复合竞争优势将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3)严格的工程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制定了《工程质量控制制度》,对工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公司视工程质量为安身立命之本,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基本原则,重视工程质量管理。

  公司施工项目多次获得各种奖励,主要获奖情况如下表所示:

  ■

  (4)跨区域施工优势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之间地貌、气候(温度、降雨量)、土壤、植物生长习性等方面差异很大,对企业的施工经验和施工能力要求很高,目前行业内的大多数企业业务范围局限于企业所在区域及其周边地区,有能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较少。公司是少数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拓业务的公司之一,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共开设有27家分公司,并投资建设了苗圃基地。

  (5)团队建设优势

  在团队建设方面,公司长期坚持以优秀的企业文化、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吸引并留住人才,打造了一支由优秀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技术人才所组成的经营团队。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长刘水、总裁陈阳春、副总裁李诗刚等人均为景观生态学相关专业毕业,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还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在原有核心技术人员的基础上,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队伍增至242人,其中本科105人,硕士81人,博士3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目前发行人的主营产品主要分为:生态修复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维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

  (五)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就其经营业务办理相关行业经营资质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

  (二)发行人职能部门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目前下设生态修复工程部、景观园林工程部、研发部、设计部、苗圃事业部、采购部、预算部、市场拓展部、财务部、合约部等16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职责明确,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报告期内的运行情况如下:

  1、生态事业部

  负责公司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维护工作,与研发部配合进行相关技术的研发立项、技术开发、测试等。

  2、工程中心

  负责公司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后续养护工作,与研发部配合进行相关技术的研发立项、技术开发、测试等。

  3、研发中心

  组织研发人员对公司工程及苗木生产中的技术难点进行科研攻关;负责在工程及苗木生产中推广应用最新科技成果;负责本行业高新技术的开发;负责“产学研”科研合作事宜。

  4、设计院

  负责设计议标、投标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完成设计全过程,确保设计质量,满足业主要求;按照程序和市场发展要求进行设计策划,将业主的要求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设计输出;负责设计评审、验证及确认;主控材料选样、定样工作;进行图纸设计变更;参与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设计监督;对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5、苗圃事业部

  负责公司各苗圃基地的规划及管理;负责苗木的种植、养护和销售;负责苗木市场信息的收集及苗木发展趋势的研究;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等。

  6、采购部

  负责公司工程中各种材料、苗木的采购工作,选择供应商,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计划,及时做好采购台账;对所进的物料进行编号并且记录,及时了解材料的库存情况,在项目组的配合下对各工地各类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供应商的资料和产品价格的记录,并进行跟踪了解。

  7、预算部

  编制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在建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预算报告;协助项目组编制已完工程结算报告;跟踪投标保证金的收回情况。

  8、市场拓展部

  负责开拓市场,定期对市场现状考察调研,了解行业竞争对手工程业绩、管理水平,进行市场分析,并对所有的工程信息进行分析筛选,报总经办后定期跟踪;参与工程的投标、评审、开标答疑;参与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评审;负责客户的来访考察接待工作,并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9、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体系的建立和管理;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参与目标成本的制定,目标利润的核算、考核工作;审核、监督对外经济合同等。

  10、合约部

  负责公司对外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工作,组织合同签订前的流程评审;参与公司各项投标活动,参与工程招(议)标的标底编制和审定;负责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日常管理,收集、记录和整理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并及时建档、归档;负责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负责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及协调工作。

  11、法律部

  负责处理公司在各种业务往来中产生的各类纠纷;从法律专业角度审查公司的业务合同,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处理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发生的突发性法律事务,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12、内部审计部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各管理部门、分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进行审计。

  13、投资及证券部

  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的拟定、发展规划的建议工作,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对外谈判、尽职调查、合作意向及合同签订等事宜,负责公司证券事务、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收购、兼并、股权投资转让等资本运作事项。

  14、办公室

  负责公司的行政公章的管理;工程介绍信、委托书的开出与监控;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协助办理公司(含分公司)各种资质证书的申请、升级和年审(年检)工作;安排企业文化活动及员工体检;负责公司对外联系及形象维护工作。

  15、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和人员调配、劳动关系以及人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管理和咨询;员工招聘、录用、转正、员工离职、内部流动事宜等。

  16、各分公司

  负责各地区项目信息的收集、业务开拓;配合工程管理部对区域内施工项目的跟踪协调工作;负责区域内与政府、协会等部门的协调,办理或协助公司办理区域内名优工程的评审等。

  (三)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2、资产完整

  发行人资产完整,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作业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4、财务独立

  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履行公司自有资金管理、资金筹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5、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母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刘水,持有发行人50.36%股权。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和接收劳务的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与公司提供资料不一致)

  (1)2015年1-6月的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刘水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单位:元

  ■

  (2)2014年度的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刘水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3)2013年度的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注:2013年9月4日,公司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取得贷款20,000,000.00元,除控股股东刘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园林供应链有限公司也为此项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4)2012年度的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3、重大关联协议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无重大关联协议情况。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无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三)关联交易决策

  发行人在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1、发行人在其《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就关联股东回避关联交易表决事宜进行了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主动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没有说明情况或回避表决的,就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联股东明确表示回避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发行人在其《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七款就关联交易的审批进行了规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300万元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单笔或累计标的在100-1,000万元之间,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核的。”

  八、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股东行使职责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人力资源管理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近年来,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各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及财务预算外的重大事项,需要向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再向集团主要领导汇报,经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后,再提交有权机构审议。

  发行人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投资与证券部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广会审字【2013】第12005920013号、广会审字【2014】G14005020018号和广会审字【2015】G1500085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15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9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的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报告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一)2015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二)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三)201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四)201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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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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