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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版)

  2011年12月13日及2014年2月13日,发行人分别召开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A股发行上市方案。

  2015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191号《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5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97%)。

  2015年2月2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71号)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东兴证券”,证券代码“601198”,上市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50,400万股。

  2015年4月13日,发行人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000000000416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50,400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发行人的股本结构(一)公司股权结构

  1、股权架构图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

  2、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4,600,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9%。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9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住 所:北京市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注册资本:100亿元

  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本外币债务追偿,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本外币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业务;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投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业务总资产为3,171.18亿元,净资产为399.59亿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71.92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业务总资产为3,657.40亿元,净资产为626.64亿元,2015年1-6月实现净利润45.55亿元。

  2、实际控制人——财政部

  财政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管国家财政收支、税收政策等事宜的宏观调控。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组织结构、分支机构及控股(参股)企业概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设有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证券投资部、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资产管理业务总部、运营管理部、合规法律部、稽核审计部、研究所、经纪管理部、零售业务部、财富管理部、机构业务部、融资融券部、固定收益部、企业融资部、债券业务部、衍生品部、风险管理部、基金业务部、场外市场部等26个部门。

  (二)发行人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在上海、福州、深圳和新疆共设有4家分公司、在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共设有59家证券营业部。

  其中,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

  (三)发行人的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1、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树浦路248号22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31,8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兴期货总资产为173,119.73万元,净资产为34,252.12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735.84万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2、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中路73号

  法定代表人:谭世豪

  成立时间:2012年2月7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财务顾问服务;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兴投资总资产为599,223.50万元,净资产为79,607.69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9,757.68万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3、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谭世豪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财务顾问服务。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兴资本总资产为10,087.06万元,净资产为10,084.50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60.13万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4、深圳东兴成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吴凌东)

  成立时间:2014年6月9日

  总认缴出资额:2,244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信息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其他法律允许的投资业务。

  该企业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兴成长投资总资产为2,244.21万元,净资产为2,244.21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0.17万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5、石河子东兴博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1-72室

  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吴凌东)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0日

  总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该企业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兴资本尚未实际投入认缴出资。

  6、东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768D室

  法定代表人:银国宏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该企业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兴财富尚未开展业务。

  7、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 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7楼4707室

  注册号:2264023

  商业登记证号码:65024524-000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7日

  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东兴证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3亿元,目前该公司尚未注资且无实质性经营。

  8、上海东策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C1585室

  法定代表人:吴凌东

  成立时间:2015年1月4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该企业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成立。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现任9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魏庆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清流县外贸局;曾任清流县人民银行股长、副行长,三明市人民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明支公司总经理,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东兴证券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谭世豪先生,1964年1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及投行部经理、助理总经理、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副董事长,现兼任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源女士,1956年11月出生

  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经济日报出版社期刊编辑室副主任,国务院研究室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总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副总经理、发展规划部总经理、北京办事处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宁静女士,1976年1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财会部高级职员、主任、副经理、经理,上海办事处资金财会部经理、高级经理,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财会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屠旋旋先生,1973年8月出生

  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曾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盛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正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兴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融国际游船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钟伟先生,1969年2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证券市场和国际金融领域的研究,兼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李健女士,1953年9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金融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人寿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务院特殊津贴和首届百位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2010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朱武祥先生,1965年 5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金融研究,包括:商业模式、公司金融工程、资本运作与价值管理等,兼任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韩建旻先生,1969年12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合伙人,兼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共有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现任5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许向阳先生,1965年7月出生

  大学本科,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处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资产处置审查办公室副总经理,哈尔滨办事处、法律事务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会主席。

  吴桥辉先生,1973年10月出生

  大学本科,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曾任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副处长,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泰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大同北方天力增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福建企联超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含元股权投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罗小平先生,1960年5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天津远洋运输公司、中国海员对外技术服务公司;曾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产权部、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诚通集团战略发展中心总监;现任中国诚通集团专职派出董事,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中国物流有限公司派出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刘天先生,1972年9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东兴证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职工监事,东兴投资监事。

  杜彬先生,1973年2月出生

  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及合规政策部经理、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合规部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职工监事,兼任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魏庆华先生 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许学礼先生,1963年12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曾任中国南山开发公司上市小组成员,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级研究员,广州尊荣集团副总经理,深圳汉君雄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兴证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合规总监,现兼任东兴证券首席风险官、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银国宏先生,1974年3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研究咨询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东兴证券研究所总经理,东兴证券助理总经理兼研究所、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先后兼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现兼任基金业务部总经理、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孙小庆先生,1964年9月出生

  大学本科,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曾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高级主任、副经理、助理总经理,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副组长,东兴证券助理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现兼任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刘亮先生,1974年10月出生

  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证券办、中国证监会福建特派员办事处、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曾任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东兴证券助理总经理,兼任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场外市场部总经理。

  张军先生,1975年5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一处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2015年9月至今任东兴证券首席风险官,兼任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总体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全资子公司东兴投资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金融产品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财务顾问服务;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全资子公司东兴资本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财务顾问服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本公司报告期重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本公司报告期内证券经纪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57%、42.62%、45.25%及46.56%。

  公司自营业务2012年以来发展较快,受益于自营业务投资规模的增长、公司对市场机会的良好把握等因素,公司自营业务产生的收入及营业利润是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

  本公司于2012年新增融资融券业务及另类投资业务,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了业务规模,对提高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发挥了较大作用。

  在“以产品创新驱动”的基本路径下,本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更加全面的业务体系和更加均衡的业务结构,从而尽可能规避市场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能够保持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分部口径的各项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主营业务情况

  1、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指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还包括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记开户等。我国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证券营业部或核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59家证券营业部,其中32家营业部分布在福建省内,27家营业部分布在全国其他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形成了以福建地区为主、遍布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经纪业务格局。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2012至2014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分别为6.24亿元、8.67亿元和11.7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3.57%、42.62%和45.25%。2015上半年,证券市场交投活跃,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增长迅猛,经纪业务净收入为15.4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56%,较上年同期增长348%。此外,公司于2015年4月正式与新浪网开展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战略合作,在上半年取得了良好的反响,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完善优化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信息系统建设,坚持为客户提供创新金融产品以及交叉金融服务。

  2、投资银行业务

  本公司以打造“精品投行”为战略,秉承“诚信、尽责、创新、求精”的理念,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面向国内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和创新型企业,为企业提供证券保荐承销、财务顾问等服务,形成了立足北京、上海和深圳,服务全国的业务平台。

  (1)证券承销业务

  本公司于2009年1月取得保荐机构资格,报告期内,受证券市场整体融资规模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承销金额分别为108.58亿元、75.66亿元、121.24亿元及162.16亿元,同期证券承销业务收入分别为5,926.35万元、4,424.38万元、6,478.72万元及10,254.20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完成发行的相关项目主要包括:江西长运、昆百大A、长百集团及富瑞特装的非公开发行项目、2012年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2年成都市兴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2年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2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2年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2年东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3年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3年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3年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泉州市汉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攸县宝悦市场建设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2014年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东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4年青岛邦信私募债券、2014年长春邦信私募债券、2014年青海金鼎水泥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2014年惠安县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4年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等。

  (2)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顾问收入主要来源于为企业提供融资顾问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顾问项目数量及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顾问业务数据为经营分部口径,报告期内会计口径核算的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中包括公司子公司东兴投资取得的财务顾问收入,前述收入计入经营分部中的另类投资业务收入。

  公司报告期内的部分财务顾问收入来源于场外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推荐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推荐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挂牌融资业务。

  2010年12月,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获得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可从事股份转让业务和股份报价业务。2013年2月,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资格。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推荐33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市场排名提升至第17位。

  3、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资产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由资产管理业务总部负责具体运作。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专门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委托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资产为货币资金或股票、债券等非现金类金融资产。对于非现金类金融资产,由管理人评估后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公司同时接受多个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将客户资产交由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资产托管机构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管理委托资产的活动。

  本公司于2009年7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正式批复。2012年至2014年,公司期末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分别为105.03亿元、353.02亿元及533.56亿元,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益0.68亿元、1.36亿元及2.49亿元。

  公司2015年上半年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规模和业务收入均呈现稳步增长。2015年上半年实现业务净收入1.8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行业排名第20位。公司截至2015年6月末的资产管理受托规模为585.41亿元,其中主动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增速较快,6月末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52只,管理规模191.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96只,管理规模388.78亿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只,管理资产规模5亿元。

  4、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为。本公司证券投资规模根据市场、公司和部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并以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对证券自营业务规模的要求为上限。

  本公司秉持稳健的价值投资理念,挖掘优秀企业,优化持仓组合;重视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考察研究和分析讨论,有效挖掘价值低估的企业并控制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通过投资债券产品优化投资组合配置,有效分散了资本市场波动风险,提高了自营业务投资收益的稳定性。

  公司自营业务主要分为权益类自营投资和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公司自营业务秉承稳健投资的理念,在报告期取得较为优异的投资收益率。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净收入分别为3.09亿元、4.93亿元、4.60亿元和7.2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61%、24.25%、17.70%和21.94%。

  权益类自营投资方面,公司在上半年股指不断走高的情况下,及时控制了业务规模,并保持投资方向多元化,增加了量化投资、策略交易和新股申购等低风险业务的投资规模,通过积极管理风险降低了权益类自营组合收益的波动。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方面,公司把握降息降准等宽松货币政策带来的有利局面,加大固定收益证券和产品配置,重点持有相对高信用资质的债券,同时积极提升创新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投研能力,通过动态套期保值对冲市场风险,增加无风险套利收入。

  5、另类投资业务

  本公司于2012年2月设立东兴投资,注册资本3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东兴投资作为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主体,除股票、债券等一般性投资外,主要从事对《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金融产品的另类投资。东兴投资的另类投资业务以主动投资管理为主,通过投资于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等产品为企业提供融资类服务,并收取投资收益、财务顾问费等。东兴投资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将部分投资项目打造为市场投资者认可的金融产品,实现与投资者资金的对接或通过产品再销售的形式实现资金回流,逐步形成以另类投资为主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

  截至2012年末至2014年末,东兴投资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开展的债权类另类投资业务的投资余额分别为56.82亿元、40.07亿元及41.99亿元,占上表中同期末投资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6.11%、70.65%及70.91%。东兴投资的债权类另类投资项目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债权及基础设施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子公司。东兴投资除债权类的另类投资项目外,主要投资于定向增发股票、固定收益类产品及现金管理工具。

  2015年1-6月,东兴投资积极尝试多元化的另类投资策略,通过固定收益类项目投资和二级市场投资等取得业务净收入3.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同时,东兴投资积极推进量化对冲团队建设,通过多因子策略、期限套利策略等方式开展量化投资,在市场剧烈波动期间取得了稳定的投资回报。固定收益类项目方面,东兴投资在管理存量非标类投资项目的同时,依托客户、资源、渠道等优势,积极开展结构化融资业务,通过产品设计、杠杆撬动等方式实现与风险相匹配的稳定收益,同时积极探索标准化债券投资方面的业务机会。权益类投资方面,东兴投资围绕资本市场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主题,联合外部金融机构设立了多只新三板资产管理产品、股权投资基金等,积极参与新三板项目挂牌前融资、挂牌后定增、上市公司并购及定向增发项目。

  6、信用业务

  本公司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约定购回业务等资本中介型业务,其中融资融券业务收入为信用业务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及相应息费的经营活动。

  (1)融资融券业务

  2012年5月16日,本公司正式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2012年6月9日,公司顺利通过了“两所一司”全网通关测试,并于6月11日完成了融资融券业务的首笔交易。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自2012年6月开展以来,积极挖掘潜在客户,提高业务开展规模,在报告期内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公司报告期内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4.02亿元、29.39亿元、92.67亿元和240.20亿元,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987.55万元、15,513.34万元、41,572.42万元和74,775.18万元。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本公司于2013年8月获准在上交所及深交所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分别为2.42亿元、5.92亿元及6.56亿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6月取得的利息收入分别为119.54万元、4,051.30万元及6,451.83万元。

  (3)约定购回业务

  约定购回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的交易。

  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及2013年2月获准在上交所及深交所开展约定购回业务。2013年、2014年取得的利息收入分别为173.43万元及26.56万元。2015年公司约定购回业务无新增项目,存量项目逐步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所替代,2015年5月存量业务全部购回,实现利息收入2.19万元。

  7、期货业务

  2009年5月,本公司受让山东蓬达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蓬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海福莱超市有限公司、蓬莱市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东兴期货前身蓬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对蓬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蓬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000万元,并更名为东兴期货。

  2009年9月至2013年3月,本公司共完成对东兴期货的3次增资。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兴期货注册资本为31,8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东兴期货设有4家期货营业部:烟台期货营业部、太原期货营业部、福州期货营业部及北京期货营业部。东兴期货拥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会员资格、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19.29万元、4,590.69万元、6,558.40万元及3,953.32万元。东兴期货2012年期货代理交易量增加较快,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举办的会员年度评优活动中获得“交易进步会员”称号。

  8、研究业务

  本公司研究业务涵盖了市场、宏观策略、行业、公司等研究领域,突出差异化及中小市值公司研究。区别于常见的研究力量均衡配置思路,公司研究业务重点覆盖高成长的中小市值公司,突出覆盖“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型消费品及新型服务业”等领域的上市公司。

  本公司建立了研究所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隔离墙,切实防范研究所与公司外部客户及公司其他业务部门间的利益冲突、风险传递及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公司确立了证券研究业务在公司投资业务模式中的核心地位,使研究所有效服务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机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成果覆盖了按中国证监会行业标准划分的13个行业,涉及近800家上市公司,其中重点公司250余家。本公司坚持差异化的研究定位,将有限的资源主要配置在信息技术、医药、化工、食品饮料、新能源等特定行业研究中,在客户中建立了较好的声誉。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积极致力于国内资本市场证券业务的开拓。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净资本规模为142.19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证监会2015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被评为A类AA级证券公司。

  证券经纪业务方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4年证券公司客户资金余额(合并口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排名(合并口径)排名,公司分别位列第35名、27名和35名。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4年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排名,公司分别位列第20名。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4年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债券主承销家数和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排名,公司分别位列第12名、第34名和第37名。

  2014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

  注: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的行业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排名对应数据均为各证券公司母公司口径。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雄厚的股东背景带来的广阔协同业务空间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资产是财政部直接持有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除自身经营和管理不良资产外,东方资产旗下拥有保险、信托、评级、金融租赁、小微金融和境外投资业务等多个金融业务牌照,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众多分支机构。

  依托东方资产强大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公司前期在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等多项业务条线与东方资产及其旗下平台公司开展协同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并借助前述业务储备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作为东方资产旗下唯一的上市平台,未来将进一步共享和整合东方资产及其下属公司范围内的客户、品牌、渠道、产品、信息等资源,打造自身具有不同需求类型和风险偏好的多层次客户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客户开发、产品销售和全方位金融服务的竞争力,最大限度挖掘客户价值,提高公司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渗透力以及客户的满意度、忠诚度,为各项业务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明显的区域优势

  公司目前超过半数的分支机构集中在福建地区,多年的客户积累和渠道优势使公司在福建地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上半年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超过60%来源于福建地区,同时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股基交易量、证券经纪业务利润总额等多项指标持续位于福建证监局辖区(不含厦门)内证券公司前列。

  福建省民营经济较为繁荣,居民个人财富较为集中,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直接催化了企业的投融资需求。福建省为数众多的优质公司是公司各项业务的潜在资源,将为公司各项业务拓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3、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在成立之初就依照“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建立了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理层与合规总监及首席风险官、专职风险管理部门、业务经营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组成的四个层级的风险管理架构。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根本,并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持续完善和优化,针对不同的市场行情及时制定对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对公司的风险敞口进行整体的计划和控制,始终确保公司的总体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

  

  第四章 财务会计信息

  瑞华会计师受本公司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第0103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主要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注以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本章数据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均为元。

  一、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注:上述主要数据的计算方式:

  (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总资产-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

  (2)全部债务=期末短期借款+期末应付短期融资款+期末拆入资金+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期末长期借款+期末应付债券

  (3)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4)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

  (5)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

  (6)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8)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9)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最近三年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报表口径)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中国证监会第55号令)、《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28号)、《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6号)以及《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7号)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及相关监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大幅优于监管标准,反映公司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第五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将主要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管理、并购基金等业务,适度扩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规模,同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一)信用业务

  公司将根据资本实力,有计划地扩大推动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在内的信用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客户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宽经纪业务收入来源,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盈利来源和收入增长点之一。这些业务的开展需要公司自有资金的支持。通过发债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将有助于缓解金融创新业务对公司资金的需求,实现公司业务盈利模式的多元化。

  (二)资产管理创新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在原资产管理业务转型而成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基础上,积极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筹备,实现“公募业务”与“私募业务”并重。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以专业化的证券投资理财能力为核心,为各类投融资机构、高净值客户提供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加强并深化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与银行、信托、基金、保险、私募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推动证银、证信、证基、证保的资产管理协同业务发展。与此同时,稳步推进基金管理业务的起步与发展,逐步打造一个具有东兴证券特色,涵盖基础理财服务到创新财富管理服务的公募基金产品体系,进一步加强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形成覆盖公开市场和非公开市场的投融资管理体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可以适度参与公司资管产品,增强公司资管创新产品品牌影响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业务盈利模式多元化。

  (三)并购基金业务

  利用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在金融资本领域的丰富资源,通过东兴投资、东兴资本等投资平台,多途径做大基金规模,形成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专业化基金以及专注节能环保、文化产业等的产业基金。加强在重点行业的专业化投资,形成投资布局的多元化,快速建立公司投资品牌。依托直接投资业务的支持,促进投资、投行和并购业务良性互动和交叉销售,提高产业链整合服务能力。

  (四)固定收益业务

  随着固定收益业务的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加固定收益业务的资金投入规模。固定收益业务规模的扩大有助于公司捕捉市场机会,提高债券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研究和投资管理能力,探索开发互联互通产品,以及市场需求较大的高收益债、市政债、机构债、私募债、分级产品等品种,通过投研一体化增强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整体实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持适宜的流动性,根据《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属于自有资金,按照该办法执行。

  (一)公司资金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总体原则

  公司资金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总原则。安全性是指自有资金的筹集与运用、存放与调拨的各个环节,经办人员、负责人必须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是指科学地安排资金计划,合理调配资金,保障各类业务的资金需求,资金管理应实现公司良好的流动性管理需要;效益性是指高效规范地运用资金,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创造最大效益。

  (二)公司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统一、严格分类,计划管理、有偿使用”的管理模式

  公司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统一、严格分类,计划管理、有偿使用”的管理模式。集中统一是指公司各项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安排,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严格分类指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法规规定,将公司的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分开;计划管理指在集中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年度预算情况,按计划筹集及运用资金,保证资金高效、有序运作;有偿使用指公司根据情况对使用自有资金的部门或机构按公司规定的内部利率进行计息管理,强化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对自有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上分支机构账户留存资金不超过当月需求数额,出现当月结余或未支付资金一律划回总部或抵扣下月拨款额度。公司对各类账户实行公司统一管理,公司所辖各分支机构及各部门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开立或撤销资金账户的需求,报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开销户事项。

  公司对自有资金实行严格分类管理。根据证监会第3号令的规定,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分为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客户资金的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除客户资金外的资金管理。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分开管理,不得混合操作;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应存放于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互转或混合使用。公司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

  公司对自有资金实行预算计划管理。公司资金预算管理的整体指导思想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预算统筹安排资金,综合平衡,力求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财务部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各分支机构的资金预算情况,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根据市场、政策、自身实际情况等条件的变化,财务部根据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经批准后执行。公司自有资金预算实行集中管理,财务部是公司资金预算的集中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配合公司财务部完成资金调配。

  公司对自有资金实行有偿使用管理。为有效配置公司自有资金,强化资金使用成本意识,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对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资金的使用实行有偿使用。财务部对重大资金使用项目建立档案管理,并跟踪监控及计息,在规定日期向资金使用部门收回本息。

  (三)公司资金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公司设置相应岗位负责资金管理,明确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及分支机构办理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财务部对重大资金使用项目建立档案管理,并跟踪监控及计息,在规定日期向资金使用部门收回本息。财务部定期每月或不定期对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进行检查,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和业务平衡发展。合规部及稽核风控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调拨、使用及资金账户情况进行检查。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在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具体事务。组成人员包括公司领导以及负责资本运营、信息披露、财务、资金管理、定息收益等业务的相关人员,保证本息偿付。

  四、发行债券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条件的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5年 6月 30日;

  2、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8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28亿元计入公司 2015年 6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28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5、假设本次债券于 2015年6月 30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

  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资产、负债总额中扣除了代理买卖证券款。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刘亮、徐琳洁

  电话:010-6655 5171

  传真:010-6655 5397

  2、主承销商

  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项目主办人:于蒙、李鹏、李晓溪

  电话:010-8356 1205

  传真:010-835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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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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