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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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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发行上市

  本次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9.54亿元;本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经审计的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13亿元、6.68亿元和10.41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41亿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本次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按照预期上市交易。

  二、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交易后,可能会出现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变现。

  三、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反映了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本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本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本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且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联合评级网站。

  四、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次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带来的盈利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受整体经济发展情况、宏观经济政策、国际经济环境、行业监管政策和投资心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周期性。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对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和短期行情均存在较强的依赖性,由此呈现的经营业绩也具有较强的波动性。考虑到公司各项主要业务收入情况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若未来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市场短期出现剧烈不利波动,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盈利情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利率波动对本次债券的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披露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公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总资产731.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25.50亿元;2015年1-9月,本公司营业收入41.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8亿元。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次债券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

  八、债券名称变更及有关申请文件及协议的法律效力说明

  鉴于本次公司债券于 2016 年1月发行,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名称由 “2015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变更为“2016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申报材料中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申请文件及协议的法律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15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2015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等。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2015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的效力也不受本期公司债券名称变更的影响。

  九、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证券监管管理机构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本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

  ■

  第一章 发行概况

  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5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5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8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16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二)发行方式及规模:公开发行债券面值总额人民币28亿元,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一次性发行。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保持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牵头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五)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六)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八)起息日:2016年1月13日。

  (九)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3日。

  (十)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月13日至2019年1月12日。

  (十一)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1月13日。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三)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四)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五)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5】530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六)主承销商、债权受托管理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十八)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十九)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十)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二十一)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将主要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管理、并购基金等业务,适度扩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规模,同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十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五)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1月11日。

  网下询价日:2016年1月12日。

  发行首日:2016年1月13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4日,共2个工作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 系 人:刘亮、徐琳洁

  电 话:010-6655 5171

  传 真:010-6655 5397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项目主办人:于蒙、李鹏、李晓溪

  电话:010-8356 1205

  传真:010-8356 1001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45、46楼

  经办律师:雷丹丹、凌宇光

  负 责 人:黄宁宁

  电 话:021-5234 1668

  传 真:021-6267 6960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经办会计师:刘贵彬、刘涛

  电 话:010-8821 9191

  传 真:010-8821 0558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经 办 人:周馗、张祎

  电 话:022-58356998

  传 真:022-58356989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收款账号:137051593010000051

  联系人:刘芊腾

  电话:010-62202380

  传真:010-62202758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负责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负责人:聂燕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6月30日,除下列事项之外,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一)在东兴证券A股IPO相关工作中,国浩律师担任发行人律师,瑞华会计师担任发行人申报审计机构。

  (二)截至2015年6月30日,新时代证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4,300股A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0.0058%。

  第二章 发行人评级与资信情况

  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金3000万元,是国内专业从事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业务的全国性公司之一。联合评级为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全资子公司。联合信用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0年1月注册成立的全国性专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注册资本1.36亿元人民币。

  联合评级长期专注于中国信用评级市场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先后获得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认可,开展相关信用评级业务,2008年5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

  联合评级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债券评级(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私募债、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债权投资计划评级、信托产品评级、资管计划评级、信用衍生产品评级、国家主权评级等,以及拟上市企业风险评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公司治理评价、私募股权基金风险评价、信用风险管理咨询等评价和咨询业务。

  联合评级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推动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及债券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2016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5】530号),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信用评级报告内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有关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联合评级对东兴证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综合性券商之一,具备较为完整的证券业务板块以及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模式,整体竞争实力较强;公司股东实力雄厚,对公司支持力度较大。近年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健全,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提高。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业务发展,受益于股票行情的持续回暖,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发展。

  联合评级同时也关注到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以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受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较大,未来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015年2月,公司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资本实力得到增强,有力支撑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和公司业务的稳步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正面

  (1)公司是国内综合性券商之一,拥有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自营和资产管理等各类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2)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逐步完善,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在2015年证券公司分类中,公司由A级A类调整为A级AA类。

  (3)作为东方资产商业化转型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可以充分共享东方资产及其下属公司范围内的客户、品牌、产品创新、渠道及信息等方面的资源。

  (4)公司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资本实力得到增强,有力支持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

  3、关注

  (1)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股票市场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值得关注。

  (2)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受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较大,未来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创新业务发展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1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本公司网站),并同时报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

  联合信用评级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联合评级、评级人员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2、联合评级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尽职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3、本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评级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

  4、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等。

  5、本信用评级报告中引用的公司相关资料主要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联合评级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联合评级的核查和验证不能替代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其提供的资料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至到期兑付日有效;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联合评级将持续开展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的结论,在存续期内该债券的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其他资信情况

  (一)公司信用情况

  公司市场形象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品牌价值较高。在2015年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中,公司被评为A类AA级,风险管理有效。2015年联合信用评级对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可以利用国家允许的多种融资渠道融入资金。公司与各主要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此外,公司还可通过股票质押贷款、转融资、债券回购、发行短期融资券等监管层允许的融资渠道融入资金。截止2015年6月30日,银行总授信额度为607.70亿元,已使用银行授信103.90亿元。

  公司最近三年内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对发行主体的评级结果如下:

  ■

  本次主体及债项评级为AAA级,与最近三年内发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时的评级结果AA+有差异,主要系(1)随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逐步完善,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在2015年证券公司分类中,公司由A级A类调整为A级AA类;(2)公司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资本实力得到增强,有力支持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和公司业务的稳步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故本次评级结果上调至AAA。

  (二)已发行债券的偿还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14期短期融资券,5期次级债券和1期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如下:

  1、短期融资券

  ■

  2、次级债券

  ■

  3、公司债券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额度为20亿元的公司债券,起息日为2015年4月7日,债券票面利息4.89%,债券期限为4年,附第2年末上调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收益凭证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26期收益凭证,累计发行规模为84.09亿元,收益凭证余额为80.00亿元,到期收益凭证均已按期兑付本息。

  公司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工具,不存在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三)业务违约情况

  公司经营规范,风险管理能力突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业务违约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48亿元,占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总额129.54亿元的比例为37.05%,未超过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总额的40%。

  (五)偿付能力分析

  公司本次拟发行2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公司负债水平将有所上升。以2015年6月末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公司发行28亿元公司债券估算可快速变现资产、EBITDA、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对本次公司债券本金的保障倍数,公司本次债券各项偿付能力指标良好。

  ■

  公司持有一定规模的可快速变现资产,该类资产可对债务形成良好保障;公司EBITDA对本次债券的本金覆盖程度较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力强,在必要时公司有望得到控股股东在资本补充、流动性等方面的支持;此外,公司拥有较为顺畅的同业融资渠道,能够为本次债券提供较强的现金流保障。

  总体来看,公司目前资产质量较好,资产安全性较高,能够有效保障本次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

  第三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ONGXING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资本:250,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8日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5 5171

  传真号码:010-6655 5397

  互联网网址:http://www.dxzq.net

  电子信箱:dshms@dxzq.net.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441G

  证券代码:601198

  所属行业:J67资本市场服务,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6年3月14日)。

  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2008年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2006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风险办[2006]255号《关于资产管理公司新设证券公司有关意见的复函》,同意东方资产控股或参股设立证券公司的方案,东方资产原有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证券承销和上市推荐业务一并转移至新公司。

  2007年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机构字[2007]53号《关于同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同意东方资产与中铝股份、上海大盛以发起设立的形式设立东兴证券,注册资本为150,400万元。

  2007年3月6日,财政部出具财金[2007]14号《财政部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东方资产动用15亿元资本金,以货币出资方式发起设立东兴证券。

  2007年4月3日,中国银监会出具银监复[2007]148号《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东方资产出资人民币15亿元发起设立东兴证券。

  根据天健会计师浙天会验[2007]第5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6月19日止,东兴证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150,4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7年8月17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等议案。

  2008年5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08]665号《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核准东兴证券开业,注册资本为150,400万元。

  2008年5月28日,东兴证券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000000000416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50,400万元。

  (二)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本及股权变动情况

  1、2011年增资扩股

  发行人以201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0161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全部股东权益评估报告》。经评估并报财政部履行备案程序,发行人2010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3.49元。

  2011年8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增资扩股的议案》,该次增资扩股实际发行股份共计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5元。

  2011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1]1727号《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150,400万元增加至200,400万元。

  本次增资股东认购情况及增资扩股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2011年11月1日,中瑞岳华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24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1月1日,发行人实际收到各股东缴纳的出资额182,5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5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进行出资。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0,400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为200,400万元。

  2011年11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发行人上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注册号为1000000000416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4年股权变更

  2014年4月18日,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与上海大盛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上海国盛吸收合并上海大盛(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后,上海国盛承继上海大盛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同时注销上海大盛,上海大盛原持有的发行人10,000万股股份将由上海国盛承继取得。

  2014年4月21日,上海大盛的单一股东上海国盛及上海国盛的单一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均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合并。

  2014年4月28日,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沪国盛发[2014]130号《关于同意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本次合并。

  2014年5月30日,北京证监局出具京证监发[2014]127号《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海国盛承继取得发行人10,000万股股份事宜无异议。

  3、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下转B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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