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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美利 公告编号:2016-003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出具的《告知函》。该函原文如下:“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关于我公司的债权处置方案(详见宁波银行2015年10月21日发布的编号为2015-043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应按照中冶纸业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的要求,在法院的主导下将我公司持有的、由中国诚通首轮查封的650万股你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处置,并要求将股票处置所得款项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向宁波银行支付,用于抵偿我公司对宁波银行的部分债务,宁波银行在取得由中国诚通代为支付的股票变现款后,解除你公司的担保责任;如中国诚通未能按期向宁波银行履行上述义务,则宁波银行将不免除你公司的担保责任,并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截止12月9日,法院尚未处置我公司持有的你公司650万股股票。为尽快解除你公司的担保责任,中国诚通于2015年12月9日代我公司向宁波银行偿还了部分债务,鉴于此,宁波银行于2015年12月9日向你公司发出了《关于免除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责任的函》,同意全部免除你公司的相关连带清偿和抵押担保责任。
2016年1月8日法院已将我公司持有你公司的650万股股份进行了司法处置,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进行了交易,交易对手方为中国诚通全资子公司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我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收到证券公司出具的相关交易确认凭证。”
二、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
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洁峰
注册资金:138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11月6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企业兼并、重
组策划;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出租商业用房。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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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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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中冶纸业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650万股股份系由中国诚通控制企业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取得,该情形未违反中国诚通、诚通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中冶纸业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冶纸业共持有公司股份85,63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63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冶纸业共持有公司股份79,13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中国诚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63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3%,持股比例不变,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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