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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6年1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 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6年1月14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发放日起计算。 7)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红确认书,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8) 咨询办法 (1)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温州银行、星展银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及各大券商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注:-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6年1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 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6年1月14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发放日起计算。 7)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红确认书,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8) 咨询办法 (1)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温州银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及各大券商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泰控股(股票代码:002312)、千方科技(股票代码:002373)、凯撒股份(股票代码:00242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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