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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6--00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冻结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1号),因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误写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的工作失误,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及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深表歉意。现将股东股权冻结公告更正如下: 公司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冻结情况如下: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74,832,0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23%,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包括孳息,冻结起始日自2016年1月7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4,832,016股,尚被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冻结、轮候冻结中,冻结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15.23%;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476,687,4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尚被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冻结、轮候冻结中,冻结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1.51%。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6-00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0日发布了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融创中国主要大股东Suna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正在洽谈战略合作的可能性及相关事宜。 2016年1月8日,公司接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8日,与 Suna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就前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签署了终止协议。 同时,雨润控股集团通知,其正在与其他第三方进行战略合作事宜的洽谈,目前尚未达成任何协议,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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