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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6-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3版)

  (3)摇号与抽签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16年1月20日(T+3日),根据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确认认购数量

  2016年1月21日(T+4日)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九州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

  8、清算与交割

  (1)2016年1月18日(T+1日)至2016年1月20日(T+3日),投资者申购资金被冻结在结算银行的申购资金专户内,冻结资金的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2)2016年1月20日(T+3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6年1月21日(T+4日)登记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的申购资金,同时将获配售的申购资金划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4)网上发行九州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1、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九州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次九州转债发行总额为15亿元,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可参见“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发行方式”。

  3、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申购时间

  2016年1月15日(T日)9:00至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5、配售原则

  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根据簿记管理人统计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获配名单及其获配售九州转债的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获配九州转债。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情况)时,将按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精确到小数点后12位)获得比例配售。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机构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计算出实际配售量的整数部分(即按1,000元1手取整),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3位小数),将所有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配售的可转债加总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总量一致。

  6、申购办法

  (1)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为3,000万元(3万手),超过3,000万元(3万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上限为120,000万元(120万手)。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九州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网下申购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并准备相关资料。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他的均视为无效。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产品的申购总金额的30%。若投资者以两个及以上产品参与申购,需分产品缴纳定金。每个产品缴纳定金数量应等于该产品全部申购金额的30%,未分产品申购或未足额缴纳定金均为无效申购,定金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定金须一笔划至薄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4)本次网下发行的九州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九州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九州转债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2016年1月15日(T日)(含该日)前办妥开户手续。

  (2)提交网下申购资料

  ①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2016年1月15日(T日)09:00-15: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申购表》(见附件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要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申购表电子版可于 http://www.guosen.com.cn投资银行/投行公告处或发行人网站http://www.jztey.com/下载。)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他的均视为无效。

  网下申购专用邮箱:ipo8@guosen.com.cn

  传真号码:021-5370 0573

  咨询电话:021-6087 1320、021-6087 1323

  银行来款查询电话:021-6093 3171、021-6093 3170

  ②同时,投资者必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簿记管理人邮箱:

  1)《网下申购表》电子版(必须是excel版)文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3)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邮件标题为“投资者全称+九州转债”,邮件是否收到请以邮箱回执为准。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网下申购表》的电子版文件与传真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簿记管理人将以传真的《网下申购表》信息为准。

  未按要求传真《网下申购表》或未按要求发送邮件,或者传真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

  (3)缴纳定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定金必须在2016年1月15日(T日)17:00前按时足额划至薄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见下表),定金数量为其全部产品的申购总金额的30%。若投资者以两个及以上产品参与申购,需分产品缴纳定金。每个产品缴纳定金数量应等于该产品全部申购金额的30%,未分产品申购或未足额缴纳定金均为无效申购,定金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定金须一笔划至薄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办理定金付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九州转债”。如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九州转债。未填写备注栏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汇款账户户名与网下申购表填写的认购对象名称必须保持一致,汇款账户户名与网下申购表填制的认购对象名称不一致、申购定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缴纳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仔细核对汇款信息以及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网下申购定金和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款均划入本账户):

  ■

  (4)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定金的退还

  ①2016年1月20日(T+3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定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补缴申购资金。若申购定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2016年1月20日(T+3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②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定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 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6年1月20日(T+3日)15:00 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薄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定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6年1月20日(T+3日)15:00 之前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九州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并由联席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公告。

  ③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④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6年1月18日(T+1日)对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并于2016年1月21日(T+4日)对机构投资者补缴申购资金(若有)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⑤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5)证券账户

  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8、结算登记

  (1)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联席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9、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下、网上申购数量总和不得超过15亿元。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6年1月14日(T-1日)就本次发行在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七、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八、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

  电话 :010-60210333

  联系人 :林新扬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15层

  电话:021-6087132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75楼

  电话:021-20336000

  联系人:王子

  发行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3日

  附件一: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

  ■

  附件一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凡有参与优先配售的法人股东,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6年1月15日(T日)15:00点前加盖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要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凡有参与优先配售的自然人股东,则将此表填妥后于2016年1月15日(T日)15:00点前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或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的,还需要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优先认购表》电子版可从http://www.guosen.com.cn投资银行/投行公告处或发行人网站http://www.jztey.com/下载。

  2、同时,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簿记管理人邮箱ipo3@guosen.com.cn。①《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必须是excel版)文件;②股东为法人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④股东为法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股东为自然人的须提供经办人证明(如自然人股东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邮件标题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优先认购九州转债”,邮件是否收到请以邮箱回执为准。

  3、身份证明号码填写: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编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是“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4、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对簿记管理人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认购并持有九州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按其认购数量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缴纳不足视为无效认购。申请人须于2016年1月15日(T日)17:00前划出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于当日17:00前到达簿记管理人处。违反上述规定的认购均为无效认购。付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优先认购九州转债”字样。

  7、“单位全称”中填写的内容应该和加盖的公章一致。

  附件二: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

  附件二的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无需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2016年1月15日(T日)09:00-15:00,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申购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要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申购表电子版可于 http://www.guosen.com.cn投资银行/投行公告处及发行人网站http://www.jztey.com/下载。)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他的均视为无效。

  2、同时,投资者必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簿记管理人邮箱ipo8@guosen.com.cn。(1)《网下申购表》电子版(必须是excel版)文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3)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投资者全称+九州转债”,邮件是否收到请以邮箱回执为准。

  3、请投资者务必保证《网下申购表》的电子版文件与传真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簿记管理人将以传真的《网下申购表》信息为准。未按要求传真《网下申购表》或未按要求发送邮件,或者传真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

  4、身份证明号码填写: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编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5、“单位全称”中填写的内容应该和加盖的公章一致。

  6、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为3,000万元(3万手),超过3,000万元(3万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上限为120,000万元(120万手)。

  7、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8、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15日(T日)17:00前将申购定金按时足额划至薄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定金数量为其全部产品的申购总金额的30%。若投资者以两个及以上产品参与申购,需分产品缴纳定金。每个产品缴纳定金数量应等于该产品全部申购金额的30%,未分产品申购或未足额缴纳定金均为无效申购,定金超出部分的申购量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定金须一笔划至薄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9、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办理定金付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九州转债”。如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九州转债。未填写备注栏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簿记管理人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汇款账户户名与网下申购表填写的认购对象名称必须保持一致,汇款账户户名与网下申购表填制的认购对象名称不一致、申购定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缴纳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仔细核对汇款信息以及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10、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九州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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