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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靳宏荣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能源东莞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月13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并参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5,以下简称“宝硕股份”)为实现产业转型,发掘新的盈利增长点,正实施资产重组计划,具体方案为:由宝硕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振华科技在内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创证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各方”)持有的华创证券100%的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公司持有华创证券1.2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创证券的股权,振华科技将持有宝硕股份的股权成为宝硕股份的股东。 为促进公司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同意并参与宝硕股份的资产重组事项: (一) 同意向宝硕股份转让持有的华创证券1.27%的股权,华创证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拟为77.51亿元,本公司所持华创证券1.27%%股权的交易价格拟为9,818.92万元。(上述交易价格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经初步评估的预估值,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报贵州省国资委备案确认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与宝硕股份协商确定。) (二)同意以持有的华创证券1.27%股权认购宝硕股份发行的954.22万股股份(按照上述预估值及宝硕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计算)。宝硕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以宝硕股份重组报告书为准。最终的发行数量以最终的交易价格及发行价格计算。 (三) 同意其他交易各方向宝硕股份转让其持有的华创证券全部股权,同意放弃其他交易各方向宝硕股份转让其持有的华创证券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四) 同意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宝硕股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股份锁定承诺函、信息披露公开承诺函等)。 因宝硕股份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此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跟踪该重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宝硕股份资产重组相关情况详见宝硕股份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型电子元器件及 新能源东莞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能源东莞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述 为了加快振华科技电子元器件产业及新能源产业在珠三角地区的布局,实现军、民业务协调发展,同时解决振华富、振华微、振华云科和振华新能源等控股子公司因生产场地不足、布局分散造成的管理成本增加、企业发展受制等问题,公司拟利用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中电桑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科技”)在东莞虎门镇拥有的土地资源(桑达科技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拥有四宗土地,土地证号分别为:东府国用[2014]第特191号、东府国用[2014]第特195号、东府国用[2014]第特221号、东府国用[2014]第特222号,土地总面积为78291平方米),以桑达科技为实施主体,建设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能源东莞产业基地。 二、 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东莞市中电桑达科技有限公司 (二) 注册地址:东莞市虎门镇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基地 (三) 注册资本:1,550万元整,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四)法定代表人:潘文章 (五)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通信产品、网络信息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研发、销售软件;实业投资;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信息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总额:65,025万元 (二)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一)必要性 (1)有利于解决旗下企业场地不足问题 拟入驻本项目的振华新能源、振华云科、振华富和振华微四家公司均为振华科技旗下新型电子元器件、新能源领域内的优势子公司。目前四家企业自用生产厂房或租赁厂房面积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拟实施或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面临生产场地严重不足的问题,已影响到企业可持续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将解决振华科技所属四家公司生产用房和配套设施,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2)有利于降低在深企业运营成本 拟入驻本项目的振华富和振华微两家企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生产和办公场所大部分为租赁厂房,目前深圳市内的厂房租金、人工成本较高,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东莞市虎门镇厂房租金、人工成本以及相关费用等远低于深圳市,振华富、振华微入驻本项目后,将大幅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资产经营效率 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在深企业发展对新增场地的需求,以及自有物业的使用现状,在深企业入驻本项目后,不仅可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还有利于将存量物业对外租赁,提升物业的使用效率,提高企业经营发展质量,从而提高振华科技整体的运营效益。 (二)有利条件 (1)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与东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战略合作备忘录》以及与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当地政府从产业专项资金、人才、土地、规划等方面给予本项目建设的优惠和支持。 (2)利用珠三角地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优势以及完善产业配套基础,将带动拟入驻本项目民用电子元器件项目的发展,并能快速满足企业生产配套需求,有效降低企业采购成本,同时为企业引入人才、技术、管理、资金、信息等方面提供便利。 (3)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地处珠三角地区交通核心枢纽区,海陆空交通发达,将为入驻本项目的企业提供便利物流服务。 五、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内,总建设面积196,110.217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94,996.211平方米、办公及研发面积21,411.404平方米、宿舍及配套面积79,702.602平方米。 六、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7,207万元,新增年均利润总额3,085万元。详见下表。 ■ 七、风险分析 (一) 融资风险 本项目总投资为65,025万元,项目投资额较大,存在融资难的风险。 对策:一是桑达科技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二是充分利用与地方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战略合作备忘录》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地方政府产业专项资金支持。 (二)市场风险 本项目厂房、办公楼及宿舍拟出租给振华科技控股子公司使用,因市场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这些控股子公司因订单不足,厂房需求减少的风险。 对策:振华富、振华微、振华云科和振华新能源等控股子公司均属于振华科技大力发展的优势企业,产品所在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技术的领先优势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同时几家公司也在积极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通过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和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保持技术优势及市场占有率,企业发展空间较大,本项目建设的市场风险较小。 (三)环境风险 东莞产业基地建成后拟进行新型电子元器件、厚膜集成电路和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以上产品的生产过程将会产生部分污水、废气及固体废气物,如果不按规定处理,对环境可能带来破环。 对策: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东莞产业基地设立的管理机构将在企业入驻前即要求各公司完善相应的环保设施,认真处理环保问题。在正式生产运营后,基地管理机构将会同入驻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能排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程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理,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 八、实施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实施本项目,可充分利用珠三角地区良好的产业环境、产业配套要素和本项目所处的地域优势,完善振华科技产业空间布局,加快优势企业发展,为企业后续发展预留空间、提升产业形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本项目的实施以及产业投资项目的建设,可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资金、人才增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利于振华科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发展质量。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振华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能源东莞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通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振华通信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8,000万元,并请求本公司提供担保。 因振华通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三)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村W1栋B2层 (四)法定代表人:严维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8,782.88万元 (六)主营业务:电子电话机、GSM手机等通信设备生产和销售。 (七)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振华通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振华科技出资所占权益比例为76.525%;上海与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与德”)出资所占权益比例为19.9%;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深圳公司”)出资所占权益比例为3.575%。 (八)财务状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振华科技 (二)被担保人:振华通信 (三)担保金额:48,000万元 (四)担保期限:自贷款实际发生之日起16个月 (五)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为了保证担保行为的公平、对等,按照本公司制度规定,无论被担保公司何方股东向金融机构做出担保承诺,均由被担保公司出资各方按股份比例承担个别及连带担保责任。 振华通信2015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决议载明:各股东愿意按出资比例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 四、董事会意见 振华通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务订单饱满,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不仅有利于其更好的发展,更有利于本公司整体发展,为此,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为了保证担保行为的公平、对等,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无论被担保公司何方股东向金融机构做出担保承诺,均由被担保公司出资各方按股份比例承担个别及连带担保责任。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8%。 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振华通信2015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15:00至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查阅2016年1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止2016年1月25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经理部。 (三)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红梅 联系电话:0851--86302675 联系传真:0851-86302674 5. 其他事项: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733, 2. 投票简称:振华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具体如下表: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 、 “身份证号” 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 (二)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行按当时通知进行。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按照下列指示投票表决。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请在相应栏内以“√”单选表示投票意向。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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