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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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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2014年11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72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以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结合的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6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设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束行农先生,董事长。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学士,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历任南京市城市信用合作联合社信联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南京城市合作银行信联证券部副经理、经理,南京市商业银行计划处处长助理、副处长、资金交易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

  徐益民先生,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EMBA,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企管处干事、四分厂会计、劳资处干事、十八分厂副厂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处长,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计财处处长,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党委书记。

  李湧先生,董事,总经理。厦门大学MBA,历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贷部、营业部、计划部经理助理,厦信证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网上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总监、稽核监察部总监。

  陆国庆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研究所长。历任湖南省岳阳市国土管理局地产管理副主任科员,湖南省国土管理局地产管理主任科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投资银行部门副总经理。

  安国俊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历任财政部主任科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

  王艳女士,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职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业调研主任科员等。

  2、监事会成员

  潘瑞荣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南京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等。

  陆阳俊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历任南化集团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等。

  张明凯先生,职工监事。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曾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信用研究员。

  马一飞女士,职工监事。上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行政主管。曾任职于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束行农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湧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晓燕女士,督察长。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高级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张乐赛先生,常务副总经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南京银行资金运营方面的工作,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同时兼任诺安基金债券型、保本型、货币型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丽洁女士,副总经理。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员,海富通基金多个固定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东方证券资管固定收益部副总监、鑫元基金首席投资官,现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少杰先生,总经理助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招商银行金融巿场部,先后负责管理人民币投资团队、人民币资产管理团队、债券交易团队。现兼任鑫元基金首席投资官。

  王辉先生,总经理助理。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南京证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世纪证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及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现兼任鑫元基金首席市场官。

  陈宇先生,总经理助理。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电脑部高级项目经理,中银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工会委员。现兼任鑫元基金首席营运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明凯先生,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创立了南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年12月30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4月17日起担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6月12日起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起任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5日起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日起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6日起任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26日起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15日至今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史少杰先生:总经理助理兼首席投资官

  李湧先生:总经理

  丁玥女士:信用研究主管

  张明凯先生: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颜昕女士: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会计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扎实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石,以组织架构作为风险管理的载体,以制度的切实执行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以内部独立部门的有效监督作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充分使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式方法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障,强调对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持续关注和资源投入。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职责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健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分别明确风险管理职能与责任。

  (1)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风险管理理念,指导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部署风险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确定风险管理理念、原则、目标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环境、文化的形成,组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议重大风险事件。

  (3)监察稽核部作为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监察稽核部在督察长的领导下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落实投资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各业务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

  (4)各业务部门负责根据职能分工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程序,执行风险管理措施。根据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限额,严格执行从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到风险报告的风险管理程序,对本部门发生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将本部门及本部门发现的风险信息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

  4、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等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原则,已构建较为合理完备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四个层面:

  (1)一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经营管理纲领性制度。

  (2)二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三级制度:包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全局性专项管理制度与各业务职能部门管理制度。

  (4)四级制度:包括各业务条线单个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层面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具体细致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5、内部控制内容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成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对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行定量分析和管理。

  (3)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多道内部控制防线,制定并执行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岗位分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业务记录、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多样化的具体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基金管理人维护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基金管理人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反馈,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声明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时间:1992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4.34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联系人:张建春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2、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先生,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行长赵欢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业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公司业务部综合管理处处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兼任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

  曾闻学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办公室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货币市场基金、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金、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4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988.06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联系电话:021-20892066

  传真:021-20892080

  联系人:韩锐节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xyamc.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电话:95595

  网站:www.cebbank.com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服电话:96400(江苏) 4008896400(全国)

  网站:www.njcb.com.cn

  (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4)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服电话: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7)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客服电话:96068(苏州) 4008696068(全国)

  网址:www.wjrcb.com

  (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9)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法人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10)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288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288号

  法人代表人:马铁刚

  客服电话:96888

  网站:www.cccb.cn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网站:www.qzccbank.com

  (13)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站:www.jnbank.com.cn

  (1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6) 齐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com.cn

  (21)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95548

  网站:www.bigsun.com.cn

  (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 王开国

  客服电话:4008888001

  网站:www.htsec.com

  (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站:www.gtja.com

  (2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站:www.swhysc.com

  (2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26)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http://www.qh168.com.cn

  (2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2 5

  法人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站:http://www.myfund.com/

  (2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人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2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人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3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人代表人: 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站: www.ijijin.cn

  (3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人代表人: 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站: www.fund123.cn

  (3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2 6

  法人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站: www.zlfund.cn 和 www.jjmmw.com

  (3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人代表人: 盛大

  客服电话: 400-033-7933

  网站: www.leadbank.com.cn

  (3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 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2楼

  法人代表人: 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820-0025

  网站: :www.noahwm.com

  (35)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人代表人: 罗细安

  客服电话: 400-001-8811

  网站: www.zcvc.com.cn

  (36)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人代表人: 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www.91fund.com.cn

  (3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3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1166

  网站: www.cicc.com

  (3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2302#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40)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站:www.jimufund.com

  (4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42)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站:www.dtfunds.com

  (43)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二、登记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传真:021-20892111

  联系人:包颖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 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胡逸嵘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胡逸嵘

  第四部分 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基金的名称: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债券型

  第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2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根据本基金定期开放的运作特征,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有效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和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值的5%。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类属资产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配置策略

  久期配置是根据对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来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在遵循组合久期与运作周期的期限适当匹配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从而获取较高的总回报。

  (4)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5)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3、债券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分析、企业基本面分析和可转换债券估值模型分析,并结合市场环境情况等,本基金在一、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债券,以达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的目的。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以及阶段性市场投资主题的变化,综合考虑宏观调控目标、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精选成长前景明确或受益政策扶持的行业内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布局。另外,由于宏观经济所处的时期和市场发展的阶段不同,不同行业的可转换债券也将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在经济复苏的初期,持有资源类行业的可转换债券将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而在经济衰退时期,持有防御类非周期行业的可转换债券,将获得更加稳定的收益。

  2)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上,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3)条款博弈策略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包括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预测其未来发展战略和融资需求,结合流动性、到期收益率、纯债溢价率等因素,充分发掘这些条款给可转换债券带来的投资机会。

  4)转股策略

  在转股期内,当本基金所持有可转换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显著低于转股平价时,即转股溢价率明显为负时,本基金将通过转股并在其上市交易后10个工作日内卖出股票以实现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以精选个股为主,发挥基金管理人专业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考察上市公司的增值潜力。

  定量方面综合考虑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包括净资产与市值比率(B/P)、每股盈利/每股市价(E/P)、年现金流/市值(cashflow-to-price)和销售收入/市值(S/P)等价值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ROE)、每股收益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成长指标。

  定性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等多种因素,精选流动性好、成长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谨慎、合理地对基金资产进行权证投资。同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可能持有的权证品种的收益率、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增值并锁定收益。

  第八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在每个封闭期首日,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水平进行调整。

  本基金作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因此,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设置为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完全符合本基金的运作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第九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报告中所载数据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司持有前十大股票之一的安徽水利(600502)于2015年2月份收到监管函,主要是证监会就2010年年报安徽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2010年-2014年年报专项检查后,下发《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字〔2011〕230号),指出了公司在治理结构、信息披露、防控内幕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包括:1、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共同召开高管办公例会,存在人员、机构不独立的问提;2、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自2011 年3 月起,租用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约326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对此,公司未按关联交易的规定与其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费用等相关事项;3、公司于2010 年8 月21 日分别与滁州市教育局、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额为7.38 亿元施工协议。对此,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4、安徽水利在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未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在接待特定对象来访时,未按安徽证监局要求登记来访人员身份信息,也未将调研来访内容形成书面记录;5、公司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制度规定“分公司对于大额资金使用实行会签制度和股份公司报告制度”,但是未对“大额资金”做出明确界定,二是坏账核销制度不完善,对于“预期三年以上未履行偿债义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确实不能收回”的界定没有明确的标准;6、公司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备用金借款超过限定额度且保障不及时,不符合公司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规定,二是子公司水建房地产公司长期没有经营业务,但公司未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460万元是否存在减值进行测试,三是公司在2012年核销了应收安徽九华山沃尔特酒店有限公司14.06万元的往来款项,没有按照制度规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7、公司财务管理基础有待加强,公司存在会计凭证后附单据与凭证不符或者不齐全的问题,如水利分公司2012年11月202号凭证,收到榆林市水务集团1000万元,后附的银行回单与凭证不符;水利分公司2012年12月235号凭证,收回应收账款2052.43万元,凭证后没有银行回单。

  现就投资决策流程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投资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再者公司经营多元化,涉及多个领域,受到处罚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C.本基金在投资该标的之时,安徽水利已经就该监管函进行了整改,且整改已经完毕。

  除安徽水利(600502)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10.3 其他资产构成

  ■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时间段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A

  ■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C

  ■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五、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截止日期更新为2015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六、 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历史时间段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止日期更新为2015年6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事项。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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