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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3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审议、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本次配股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配股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配股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拟配股的股份数量以本次发行时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若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559,592,332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767,877,699.6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发行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依据:(1)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公司发展需要;(3)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配售对象(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7、发行时间(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10、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6-16)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配股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配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如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额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进行修订或调整;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等),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程序;

  5、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6、若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授权董事会根据配股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在不改变拟投入项目的前提下,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8、授权董事会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登记及上市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9、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则本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配股实施完成日。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编号:2016-17)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公告编号:2016-20)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6-18)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公告编号:2016-19)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21)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6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2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6年-2018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保障股东权益,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应当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坚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由小股东)的意见,根据实现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平衡公司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及比例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五)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年(自2010 年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8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7年7月12日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07年10月30日经证监会核准(证监发行字[2007]379号),公司于2008 年1月17 日以15.23 元/股的价格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79,645 股A股,共募集资金2,999,999,993.3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股资金净额为2,971,403,013.70 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黄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为3202001619200044953,并业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亚太验字[2008]B-E-0007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

  ■

  注: 募集资金2,999,999,993.35元扣除支付的相关承销费、交易手续费、券商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28,596,979.65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971,403,013.7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配股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6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7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公司就本次再融资配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及《指导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众环审[2016]160002号),公司 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424,806,708.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8,181,075.21元,每股收益为0.1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6%。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559,592,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3,989,808.30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2,559,592,332股为基数,向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配售,预计配售股票不超过767,877,699股。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而扩大,则配股价格做相应调整。本次配股价格将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具体配股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30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和偿还贷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配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假设2015年度现金分红于2016年2月份实施完毕;

  3、假设本次配股方案于2016年6月实施完成;

  4、假设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与2015年相同。(该净利润数值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5、2015年度现金分红6,398.98万元

  6、假定募集资金总额为30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及漏配金额);

  7、假设本次配股发行股份数量为767,877,699股;

  8、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节省公司利息支出外,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其他影响。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配股发行完毕后,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

  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配股发行融资额);

  2、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总股本;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由上表测算可见,根据上述假设条件下,在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略有下降。

  二、对于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11.345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提高抵御行业周期风险的能力。同时,除上述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外,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金,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高未来公司的盈利能力。

  但是,由于上述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节省利息支出的财务效果需要一定时间周期方可体现,同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后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提升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等方式,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和挑战,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竞争力。

  公司未来将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盈利能力,同时继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积极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努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外,募集资金将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偿还贷款。公司未来将加强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的监管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的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21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4日15:00至2016年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5年度财务报告;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6年度经营计划;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土地储备事宜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16年度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2、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

  14、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1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5)配售对象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7)发行时间

  (8)承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0)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

  16、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18、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9、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

  2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6至2016-20)。

  上述议案中,第8项、第9项和第14项议案至第18项议案均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6年2月2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2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7

  2、投票简称:美好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在投票当日,美好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

  (4)本次股东大会共有20项议案,如股东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投资者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进行服务密码的申请。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报规定如下: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达力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6606-67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美好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2、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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